厦门市湖里区多举措加强做好除夕等三个重点时间段禁放查非工作
2016-02-04 08:53:00 来源:湖里区安监局 责任编辑:郑皓 我来说两句 |
为巩固烟花爆竹禁放查非工作成果,近期,厦门市湖里区不断加强禁放查非工作,并就做好除夕、初八、元宵夜三个重点时间段的禁放查非工作,制定如下措施: 一是继续加强做好辖区居民群众的宣传,利用节前这段时间采取各宣传手段进行广泛深入的宣传,要抓重点,补缺补漏,不留死角、盲区,让辖区群众知晓并自觉遵守禁放查非的法律法规,自觉不燃放烟花爆竹。 二是继续加强对辖区商场、食杂店、菜市场、流动摊点等易非法销售、储存烟花爆竹场所,进行反复拉网检查,严查非法生产、储存、销售、燃放烟花爆竹行为,检查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死角”。 三是在除夕、初八、元宵三个重点时间段安排足够的巡查力量,加强对辖区重点区域、城中村、居民小区的宣传、巡查工作,巡查人员规模及力度不小于往年。 四是组成巡查督导组,分片包干对各街道、各派出所、各社区的三个重点时间段的巡查督导工作,进一步强化该区的禁放查非工作的落实。(湖里区安监局 吴宇聪)
|
相关阅读: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大 中 小】 |
心情版
相关评论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