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期间全国未发生死亡5人以上火灾事故
2016-02-15 08:50:27 来源:央广网 责任编辑:郑皓 我来说两句 |
据中国之声《央广新闻》报道,公安部消防局公布春节期间全国火灾数据。各级消防部门针对春节燃放烟花爆竹和火灾多发的特点,提前消除隐患、巡查督导。春节期间未发生死亡5人以上火灾事故。 据统计,2月7日0时至13日12时,全国共发生火灾15640起,死亡53人,受伤23人。与去年同期相比,火灾起数略有下降,未发生一次死亡5人以上的火灾事故。 节日期间,各级公安消防部门紧盯人员密集场所、交通枢纽、旅游景区和各类节庆活动场所、烟花爆竹集中燃放区域,督促单位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实行严管严控措施,强化日常检查巡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全国共派出消防安全检查组4.8万余个,检查单位18.4万余家,发现火灾隐患26.1万余处,督促整改火灾隐患24万余处,依法停产停业、停止使用单位371家。 同时,公安部消防局派出15个督导组在各地开展督导检查,并参加当地消防安全夜查。全国公安消防部队进入等级战备,北京、上海、广州等大城市在除夕夜进入一级战备,对重点地区、重点场所实行流动巡防,对重大节庆活动场所、烟花爆竹集中燃放区域实行现场监护执勤。春节期间全国消防部队共接警出动2.9万余次,出动消防车5.86万余辆次、官兵33.4万余人次,营救遇险被困群众2493人。
|
相关阅读: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大 中 小】 |
心情版
相关评论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