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陈云青 通讯员彭健锋 苏晓晖)“简易注销登记制度推行后,可为企业‘销户’减少哪些环节?”“还存有债权债务的企业能否办理简易注销登记?”日前,本报刊登的《我市推行企业简易注销登记》报道引发业界关注。业内人士表示,作为简政放权的一项改革措施,简易注销登记制度不仅方便企业甩掉“旧包袱”,降低创业成本,还有利于提高行政效能,营造宽松的创业环境,激发大众创业热情。 应提交全体股东承诺书 据市工商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根据市政府印发的《泉州市企业简易注销登记实施意见(试行)》(以下简称《意见》),在我市各级工商部门或者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的未开业或者无债权债务的有限责任公司、合伙企业,可申请简易注销登记,分支机构、外商投资企业以及有股权纠纷尚未解除等不适用于简易注销登记的情形除外。 申请简易注销登记的企业可免于向登记机关提交清算报告及其确认文件、清算公告、清算组备案证明、分支机构的注销证明、清税证明等材料,但应当提交全体股东(合伙人)签署的承诺书,承诺符合简易注销条件、对债务承担责任等内容。 在申请注销登记前,企业应通过福建省工商系统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平台发布公告,公示申请简易注销的有关信息,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公示期届满后,企业方可向登记机关提出简易注销登记申请。 受理起3个工作日内可准予注销 “申请简易注销的企业应当如实提交申请材料,并对其申请材料内容的真实性负责。”据介绍,登记机关将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提交材料齐全,符合规定形式的,登记机关将自受理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作出准予或不予登记的决定。 若发现企业公示的信息隐瞒了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登记机关将依法撤销其注销登记,并自撤销决定作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将其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并通过企业信息公示平台公示。不仅如此,今年4月1日后,此类提交虚假材料骗取简易注销的企业还将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其法定代表人还将受到一定的信用惩戒。 此外,相关利害关系人若发现企业提交虚假材料或采取其他欺诈手段隐瞒重要事实取得简易注销登记的,也可以提请登记机关依法撤销注销登记,登记机关将在5个工作日作出审查决定并答复利害关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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