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发5天后投案自首 随后,知情市民提供了肇事者身份及家属电话。民警联系到驾驶人的女儿,在后滨路一小区内查扣了肇事摩托车。昨日10点30分,肇事驾驶人陈某平在女儿陪同下,投案自首。对于被网友“人肉”一事,陈某平说他没上网,他和家人都不知道此事。 民警表示,目前驾驶人已经由家属行政担保。驾驶人如果构成事故逃逸,并承担事故主要责任,受伤者造成重伤以上,就有可能会被追究交通肇事罪。 记者对话肇事者 记者:当时怎么会撞到人呢? 陈某平:那天我本来想去八市逛逛,一不注意就撞到人了,记不清楚了。 记者:撞到人后为什么要逃走? 陈某平:撞到人后,我马上就把人扶起来,但我很害怕,就跑走了。从10日回到家后,我一直不敢出门,经常会想起撞到人这件事,也不敢把这件事告诉家人。如果不是出了这件事,春节期间我肯定会出门的。 记者:会担心老人的受伤情况吗? 陈某平:前天晚上,我女儿告诉我,我撞了人跑掉了,民警已经找到我了,要带我去自首。我也担心老人的情况,听到老人情况好转,我也轻松些了,已经做好了赔偿的准备。我也觉得我应该去自首,虽然心里还是很害怕,但没有想过再逃走。(记者彭怡郡 通讯员 思公政) |
相关阅读:
- [ 02-17]厦门:撞倒老太太扶起后逃逸 男子事发5天后投案自首
- [ 02-16]福州一男童小区旁被碾死 司机逃逸后被刑拘
- [ 02-16]被撞男孩伤重死亡肇事车辆逃逸 司机被刑事拘留
- [ 02-15]山东一公务人员酒后驾车致两人死亡 逃逸后被抓
- [ 02-05]驾车撞人逃逸伤者送医不治身亡 厦警方抓获嫌疑人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大 中 小】 |
心情版
相关评论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