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 正文

工伤保险缴费率变化,能否与安全生产挂钩?

2016-02-23 08:58:44  来源:中国安全生产网  责任编辑:郑皓   我来说两句

近日,天津市发文提出工伤保险费率最低标准由0.5%降至0.2%,最高标准由2%降至1.9%,调整后综合费率水平由0.67%下调至0.54%。(见 2月18日 中国安全生产报头版)

现在经济下行压力加大,实体经济企业生存困难,拿出切实可行的扶持政策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我们乐见天津市政府的所作所为。天津此举,让企业工伤保险费率降至0.54%,企业的确受益良多,尤其那些劳动密集型企业肯定拍手称快。笔者认为:工伤保险费率下降、上调,最好能和企业安全生产、安全事故情况相挂钩。

一家企业如果安全管理不到位、主体责任不落实,必然会埋下安全隐患、引发安全事故,甚至造成重大影响。对于这样没有社会责任感的企业,国家安监总局和各地安全监管部门都有相应的“黑名单”机制,企业工伤保险缴费率不能降低反而应该有所提高。安全生产违法、违规成本上去了,企业才会心疼、才会心动和行动。淘汰高耗能、高污染企业,去库存、压产能,关闭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已是大趋势,很多地方都在工伤保险、融资渠道、证照年审等诸多方面进行限制和调控。打压什么样的企业,扶持什么样的工厂,当然要有个标准、要区别对待,我想最好能衡量一下企业安全生产情况,政府总不能左手写罚单、右手给补贴。

同理,对于那些一直守法经营、安全生产,连续多年未发生事故的企业,也要多鼓励。我们要“精准扶贫”,对扶持困难企业,也应一样。

(朱凯)

 

相关阅读: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相关评论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