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溪县推进信息报送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建设
2016-03-01 08:37:54 来源:明溪县安监局 责任编辑:郑皓 我来说两句 |
日前,明溪县安委会积极探索创新安全生产信息报送工作,推进信息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建设,充分发挥信息在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重要作用。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责任。该县安委办发文要求,各乡(镇)、各单位要切实把安全生产信息工作摆在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环节,实行分管领导负责制,明确负责安全生产信息工作的具体人员,建立和完善信息报送工作制度,严把信息工作质量关。 二是把握信息重点,突出亮点。认真梳理和总结自身的特色、亮点工作,着力提高信息的时效性与质量,注重把握安全生产工作中的热点、难点等问题,上报的重要信息或数据信息必须经主管领导认真核实之后再上报。 三是健全报送机制,提高时效。安全生产信息是安监工作决策的参考平台,是向上级汇报工作的有效渠道。要求各乡(镇)、各单位要遵循逐级上报的原则,对安全生产事件、事故、重大活动等紧急信息要早发现、早收集、早报送。对潜在性、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要认真了解、预测和跟踪,做到及时报送。 四是完善奖惩制度,激励创新。该县安委办进一步修订完善政务信息报送考核管理办法,切实加强对政务信息报送工作目标考核与管理。年初,将信息报送任务分解到各乡(镇)、各单位,落实到具体人员,每月进行统计评分,对优秀信息进行通报讲评,鼓励信息员之间,多交流、多总结,要敢于创新,提高信息质量,切实提升干部职工报送信息的积极性与主动性。(明溪县安监局)
|
相关阅读:
- [ 02-25]明溪县部署全年安全生产重点任务
- [ 02-23]明溪县多措并举确保元宵节安全
- [ 02-22]明溪县全力抓好节后复工安全生产工作
- [ 02-22]明溪县“四持续”做好元宵节烟花爆竹监管工作
- [ 02-19]明溪县妇联扮好三个角色 打造“巾帼美·志愿行”品牌服务工作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大 中 小】 |
心情版
相关评论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