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装买金器 惯犯抢金店 案发22小时被抓获,感叹警察“太神速了” 嫌疑人指认盗得的财物 东南网3月8日讯(海峡导报记者 郭冰德 通讯员 黄朝宏文/图)“不许动!我们是警察!”面对从天而降的安溪公安,涉嫌抢夺的黄某明怎么也没想到,从3月4日晚8时案发至3月5日傍晚6时,仅仅22小时,他就被抓捕归案了。昨日,泉州市安溪县公安局对外通报了该案。 3月4日晚8时许,安溪警方接到该县湖头镇一金店老板的报案称,一名黑衣男子假借购买金器为名,从其珠宝店抢夺走3条男式金项链,价值25000多元。接到警情,安溪公安局立即召集精干警力展开侦查。 虽然珠宝店内设有监控,但是没有人看到嫌疑人的逃跑路线,现场留下的有价值的线索很少。“从监控看,嫌疑人作案手法老练,应该是惯犯。”安溪公安局刑侦大队副大队长林彬龙说,“我们便从前科人员入手,还真的锁定了嫌疑人黄某明。” 然而,就在这时,前方侦查员传来消息称,黄某明已经离家不知所踪。案件一时又陷入僵局。 当晚,林彬龙等人彻夜未眠,从嫌疑人的社会关系排查,大胆推断嫌疑人会往广东方向潜逃。刑警高伟航等人马上到福建往广东的主要高速出口进行布控。3月5日傍晚6时许,嫌疑人黄某明进入了警方布下的天网。“你们真是太神速了!我已经买了假身份证,心想你们抓不到我,没想到,还是栽了。”落网后,黄某明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警方还在其身上搜到他来不及出手的一条男式金项链,以及10000余元赃款。 经初步查明,嫌疑人黄某明曾因抢夺、盗窃,被判处有期徒刑,是“三进宫”的累犯。去年10月刚刑满释放,现又因涉嫌抢夺金店被抓。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
相关阅读:
- [ 03-08]福建长汀一男子利用假金佛像诈骗恩师12万元获刑3年
- [ 03-08]卖菜依姆收百元假钞 热心市民“以真换假”
- [ 03-08]昔日学生利用假金佛像诈骗恩师12万元获刑3年
- [ 03-08]以假美钞诈骗6600万新台币 台湾逮捕9名嫌犯
- [ 03-08]警方辟谣:"驾考增加科目五"是假的|一的士与兰博基尼剐蹭 网友评论要赔哭了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大 中 小】 |
心情版
相关评论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