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专题> 党群> 崇德向善 诚信福建 > 正文

在校大学生淘宝开店花7千元托管遭骗 警惕网络诈骗

2016-03-09 11:47:05  来源:宁德晚报  责任编辑:王超   我来说两句

在校大学生淘宝开店,生意遇上瓶颈时得到一“热心”托管公司主动“指点迷津”,然而就当该大学生店主交纳了7000元“托管费”后,原以为网店将在托管公司的管理下有所发展,不料此后该托管公司却犹如“人间蒸发”。3月8日,来自蕉城区七都镇的小黄拨通宁德晚报热线向记者讲述了自己的遭遇。

在校大学生网上开店

“热心人”主动为其托管

原来,小黄是七都人,目前是江西某大学的大四在校生。去年10月,小黄在淘宝上注册了一家网店,销售女装。经过一个月的“试水”,小黄发现由于缺乏专业知识,网店的生意一直不温不火,销售额有限。而就当网店生意遇上瓶颈时,一位自称为“霞浦县俪人阁服饰贸易公司”高级培训师的“阿宁”,通过阿里巴巴联系上了小黄,并主动为其“指点迷津”。见对方来自家乡的公司,且颇为热心,随后小黄与其互加了QQ好友。

在QQ聊天过程中,“阿宁”多次建议小黄可以把网店托管给他们的公司打理,只要缴纳8000元的会费,公司就能保证让小黄的网店在三个月内有1002笔的真实销量,并且让其网店的排名、权重、推广都有所提升。虽然阿宁所说令小黄颇为心动,但是8000元的会费还是让小黄十分为难。见小黄犹豫不决,阿宁又表示这8000元费用前期可在一个名为“淘宝扶持计划”的项目内支取,不用小黄亲自掏钱,等三个月后网店开始赚钱了,小黄再把钱还上即可。于是,在阿宁的游说下,今年1月,小黄通过网络和阿宁所在的霞浦县俪人阁服饰贸易公司签署了一份网店托管合同。随后,小黄按约定将自己的阿里巴巴及支付宝等账号资料共享给阿宁打理。

账号遭透支

托管公司犹如“人间蒸发”

但此后,小黄却发现对方先后利用自己的支付宝“蚂蚁花呗”及网店贷款功能透支了6500元,加上自己此前预付的500元,对方一共取走了7000元。然而交了钱,等了一个多月,小黄却发现自己的网店没有丝毫的改变,甚至生意还不如从前,这让小黄有所警觉。

随后,小黄多次通过QQ与阿宁联系,但均不见对方答复,无奈下,小黄只好拨打了托管合同上“霞浦县俪人阁服饰贸易公司”的联系电话,但电话始终无人接听。“后来我上网查了这家公司的相关资料,却发现还有一些网友反映被这公司骗了。”小黄懊恼地告诉记者,“他们就像是人间蒸发了,而我手上的信息有限,现在连个说理的地方都没有。”

工商:

该公司已注销歇业

3月8日,根据小黄提供的合同文本,记者多次拨打了“霞浦县俪人阁服饰贸易公司”的联系电话,但该电话始终无人接听,同时,记者发现合同上该公司的传真号码还是空号。

就此,记者找到了霞浦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经工作人员查询记者得知“霞浦县俪人阁服饰贸易公司”已于2015年10月12日就注销歇业。但根据小黄提供的相关资料,记者发现该公司在注销歇业后,仍以该公司的名义与小黄进行交涉并签署托管合同。就此,工作人员坦言,由于该公司已经注销,工商部门则难以监管,其建议小黄找公安部门反映相关情况。

“也怪我所有的事情都只在网络上了解,没有实地考察,这才让人钻了空子。”得知情况后小黄懊恼地说。

公安:

提醒市民警惕网络合同诈骗

同时,记者就此情况咨询了蕉城公安分局经侦大队相关民警。了解情况后,民警表示小黄很可能是遭遇了网络合同诈骗,其建议小黄近期可携带相关证据材料向警方报案。

民警告诉记者,互联网已成为当今社会信息沟通的重要平台。电子商务、网络购物等网上经济活动迅猛发展,但这给人们的生活生产带来方便和快捷的同时,利用网络实施经济犯罪的现象也日益突出。尤其近年随着网购、网络合同的兴起,网上销售假冒伪劣产品越来越多,利用网络签订合同诈骗也日渐增加。据民警介绍,一般情况下,网络合同的签署主要是双方通过网上聊天的方式商讨合同细节,达成协议后完全依靠传真、微信、QQ方式互相确认。由于缺少当面沟通,这也给不法分子造成可乘之机。

就此,民警提醒广大市民要提高警惕,防范网络合同诈骗,民警建议市民需要在合同签订前对供货公司的资信考察,最好到合作对象或公司处进行实地考察,充分了解其实力和信誉,也不要轻易交纳各种形式的定金,更不要在还未确认真实发货的情况下,就随便缴纳全部款项,并要注意保管好个人信息及财务。(记者 夏岩缘)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相关评论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