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南网3月10日讯(海峡都市报闽南版记者 杨江参 通讯员 郭锦火 黄颖鹏)29岁的林某是一名贷款中介,为了省点广告费,他载着一个伪基站专挑大泉州范围内的繁华地段群发短信。昨日上午,林某被丰泽刑侦大队抓获时,通过伪基站,已累计发送出48万条垃圾短信。 昨天上午,丰泽刑侦大队在泉州市区泉秀街一部轿车里,抓到了正在发送短信的林某。同时,警方在轿车的后备厢找到了一整套的伪基站设备,其中包括两个电源、一台笔记本、一部手机和一个发射器。 经办民警林警官说,林某是晋江人,今年29岁,是一名贷款中介。本月4日,丰泽刑侦大队接到报警称,在丰泽宝洲街一带,市民频繁收到有关贷款的短信,怀疑有人利用伪基站设备群发短信。经过两天一夜的蹲守,警方终于锁定了嫌疑车辆,昨日上午,丰泽警方收网抓人。 据林某供述,他大专毕业后,就开始做贷款中介,收取一定的中介费。因为需要寻找很多目标客户,正规渠道的广告投入又很贵,去年11月,抱着侥幸心理的林某,在网上看到有卖伪基站后,花了一万多元买了一套,先后开车到泉州市区、晋江、石狮等繁华地段主干道群发短信。 林警官说,以往发送数据很难核实,但将林某伪基站里的硬盘交给无线管理局后,可以很具体地查到短信发送数量。目前,因涉嫌破坏公用电信设施罪,林某已被刑拘。 □延伸阅读 破坏广播电视设施、公用电信设施罪,是指故意破坏正在使用中的广播电视设施、公用电信设施,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这是一种以广播电视设施、公用电信设施为特定破坏对象的危害公共安全罪。 《刑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破坏广播电视设施、公用电信设施,危害公共安全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
相关阅读:
- [ 01-30]非法使用“伪基站”群发违法短信 三名男子获刑 因爱生怨男子殴打前女友 特警出手化解“危情”
- [ 01-27]伪基站冒充“10086”8天骗82人77万余元
- [ 01-21]利用伪基站诈钱财案发半小时落网
- [ 01-08]电信诈骗高发伪基站泛滥难监管 专家建议多部门打组合拳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大 中 小】 |
心情版
相关评论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