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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贷款中介”网购伪基站 发48万条短信广告被抓

2016-03-10 15:29:38 杨江参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王超   我来说两句

东南网3月10日讯(海峡都市报闽南版记者 杨江参 通讯员 郭锦火 黄颖鹏)29岁的林某是一名贷款中介,为了省点广告费,他载着一个伪基站专挑大泉州范围内的繁华地段群发短信。昨日上午,林某被丰泽刑侦大队抓获时,通过伪基站,已累计发送出48万条垃圾短信。

昨天上午,丰泽刑侦大队在泉州市区泉秀街一部轿车里,抓到了正在发送短信的林某。同时,警方在轿车的后备厢找到了一整套的伪基站设备,其中包括两个电源、一台笔记本、一部手机和一个发射器。

经办民警林警官说,林某是晋江人,今年29岁,是一名贷款中介。本月4日,丰泽刑侦大队接到报警称,在丰泽宝洲街一带,市民频繁收到有关贷款的短信,怀疑有人利用伪基站设备群发短信。经过两天一夜的蹲守,警方终于锁定了嫌疑车辆,昨日上午,丰泽警方收网抓人。

据林某供述,他大专毕业后,就开始做贷款中介,收取一定的中介费。因为需要寻找很多目标客户,正规渠道的广告投入又很贵,去年11月,抱着侥幸心理的林某,在网上看到有卖伪基站后,花了一万多元买了一套,先后开车到泉州市区、晋江、石狮等繁华地段主干道群发短信。

林警官说,以往发送数据很难核实,但将林某伪基站里的硬盘交给无线管理局后,可以很具体地查到短信发送数量。目前,因涉嫌破坏公用电信设施罪,林某已被刑拘。

□延伸阅读

破坏广播电视设施、公用电信设施罪,是指故意破坏正在使用中的广播电视设施、公用电信设施,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这是一种以广播电视设施、公用电信设施为特定破坏对象的危害公共安全罪。

《刑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破坏广播电视设施、公用电信设施,危害公共安全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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