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S店隐瞒消费者销售积压车 须赔偿
2016-03-17 10:53:51 来源:中国消费者报 责任编辑:肖月青 我来说两句 |
中国消费者报西安讯(徐升 记者徐文智)近日,陕西省宝鸡市工商局高新分局磻溪工商所接到消费者马某投诉,称2016年1月在宝鸡市高新十二路某4S店购买一辆海马丘比特两厢汽车,1月17日办理报户手续时,车管所工作人员不予挂牌,理由是该车属库存积压车,生产日期已超过两年,需经检测站检测合格后才能报户。马某听后,认为4S店在购车时未告知自己,隐瞒真实情况,非常气愤,无奈之下诉求工商部门处理。 接到投诉后,磻溪工商所执法人员在第一时间与该4S店联系。经过执法人员多次耐心细致的给经销商做工作、讲解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重要意义、销售者的义务,经销商最终同意赔付马先生车辆检测费用和因此产生的交通费、误工费。消费者马某对此调解结果非常满意,并为工商执法人员认识问题、分析问题、协调能力、对工作认真负责以及全心全意为消费者服务的精神所感动,专程为磻溪工商所送来了锦旗表示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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