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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中院与市公安联动 老赖开豪车将被查扣

2016-03-18 15:49:09 韩婧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王超   我来说两句

■重大举措

法院与警方建联动机制 向老赖的车辆亮剑

近日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和泉州市公安局建立一套联动机制,剑指老赖的车辆。

据悉,法院和警方联合印发《关于建立查扣被执行人车辆工作机制的若干规定(试行)》的通知。根据这份规定,市两级法院执行局因执行案件需要,可以委托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协助查扣被执行车辆。交警支队接受委托后,应及时将车牌、发动机号、车架号、车型等信息输入机动车登记管理系统和车辆智能管控系统,锁定车辆登记业务,研判并提供被执行人车辆位置及行驶轨迹。市交警支队接受法院协助查扣被执行人车辆的委托手续后,通知辖区内各部门及交警支队在办理定期检验、转移登记、交通执勤等执法过程中,发现法院委托协助查扣车辆时,协助扣押并及时通知法院。法院接到通知后,应立即派人到交警部门交接车辆。交警部门在协助查扣被执行车辆时,遇到暴力抗法等情形,可通知委托法院或者行为发生地法院,法院接到通知后,应立即派员赶赴现场参与处置。市中院执行局也应及时协调辖区法院调派警力到场参与处置。

出现暴力、威胁等抗拒执行情形,法院可根据法律相关规定,对责任人采取训诫、罚款、拘留等制裁措施。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交警部门因协助扣押车辆产生的拖车费、停车费等费用,由申请人先行垫付,被执行人承担。

法院相关负责人表示,今后法院将充分发挥“跨域·连锁·直通”式诉讼服务平台在执行中的作用,重点打击老赖开豪车的行为。

(来源:东南早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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