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兴化二人非法售卖烟花爆竹获刑
2016-03-22 08:59:24 来源:中国安全生产网 责任编辑:郑皓 我来说两句 |
明明车里只有49箱各类烟花爆竹,可却有3600枚防伪标签。一个箱子上只需贴一枚,那么这么多枚是用来干嘛的呢?江苏兴化警方紧抓线索不放,一步步揭疑,终于将两名长期从事无证非法售卖烟花爆竹的周某、赵某抓获。近日,兴化市人民法院分别判处两人有期徒刑十个月、九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这也是泰州首起因为非法销售烟花爆竹被判入刑的案件。 2014年9月15日晚9点,兴化警方巡逻时发现一辆面包车装有49箱烟花爆竹,价值8000多元。奇怪的是,这些装烟花爆竹的箱子上都没有兴化安监部门监制的防伪标签,但在一旁却发现了3600枚兴化市某烟花爆竹专营有限公司的防伪标签。 警方随即将驾驶员周某带到派出所详细询问,原来这些烟花爆竹是他从盐城运回来,准备到兴化卖的。原本外地烟花爆竹是不准流动到本地市场销售的,但他把这些外地烟花爆竹运回来,贴上事先准备好的本地防伪标签,就可以混到市场销售了。这3600枚防伪标签就是为了方便外地烟花爆竹混进本地市场而准备的。 烟花爆竹销售跟烟草一样,每个地方都有专门的供货渠道。非法经营烟花爆竹数额达到5万元以上才会以非法经营罪处罚,民警之前遇到这样的情况只是治安处罚,不过这次虽然周某运输的数额远远达不到5万元,可是警方认为疑点很多,除了防伪标签数量惊人外,他们在运输车上还找到了一个叫赵某的驾驶证和身份证,而这个赵某早在2012年就因涉嫌非法运输烟花爆竹被公安机关处理过。“这说明两人可能长期从事非法经营烟花爆竹的犯罪活动。” 办案民警经过调查发现,2012年警方在处理赵某时,她非法贩运回来的烟花爆竹是卖给唐刘的王某(化名)的,这次周某也是给王某供货,而这中间已经间隔了好几年。王某说,周某、赵某一共给他供货10多次。 而此时,听到风声的赵某出逃外省,警方随即上网追逃,并成功将她抓获。经警方调查,在2011年1月至2014年9月期间,周某、赵某合伙多次从安徽、盐城等地购进烟花爆竹至兴化,贴上本地防伪标签向多个商家进行销售,销售金额累计达10多万元。 (泰安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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