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福建省漳州市芗城区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黄志丽
2016-03-23 16:58:52 来源:新华社 责任编辑:房小奇 我来说两句 |
阿婆满怀感激,带着茶叶到芗城区法院致谢,被黄志丽婉拒。几天后,阿婆带着亲手包的4个粽子来到法院,说什么也要让黄志丽收下。看着凝结着阿婆情谊的粽子,黄志丽心里涌起一股暖流,破例收下了粽子,又送阿婆蛋糕和点心作为回赠。 “工作室成立以来,社区里的家庭矛盾减少了,邻里关系改善了,诉讼案件大幅度下降,群众的法律意识、道德观念都显著提升。”东园社区居委会主任陈小红说,工作室成为化解矛盾、维护和谐的稳压器,司法为民的“桥头堡”。 目前,芗城区已经成立5个黄志丽法官工作室,累计为群众答疑解难793次,进社区、企业、居民家中巡回办案和法律服务229次,帮助解决实际困难129件次,诉前联动化解民事纠纷1132件,进一步提升了群众对司法工作的满意度和认同感。 黄志丽的大部分工作精力都放在了法官工作室,她说,“是金子就应该在群众中间发光”,她把群众的需要作为第一选择,不计面子、耐着性子去做别人不愿做或做不好的琐事、难事。 千头万绪的案件、层层叠叠的卷宗,填满了黄志丽的生活。她说,作为一名基层法官,生活里虽然少了一些“诗与远方”的随性,但调解好每一对夫妻,挽救每一份亲情,帮助每一家企业,都能带来喜悦和满足,都能分享到普通人的幸福。 有人问黄志丽,长年扎根基层、坚守在一线办案的动力源泉是什么?她回答说:“群众的支持和认可是我工作的不竭源泉,没有什么方法比沉下身子到现场调研更有效。 |
相关阅读: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大 中 小】 |
心情版
相关评论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