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福州3月24日电题:“坚守法治信仰,常存人文关怀”——记福建省漳州市芗城区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黄志丽 新华社记者 王成 郑良 黄志丽是福建省漳州市芗城区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多年来,她以一颗公心端稳天平,握牢法槌,严格依法秉公办案,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了公平正义。 “不查清案件事实不轻易下判,不找到纠纷根源不轻易调解,不化解矛盾不轻易结案”——这是黄志丽始终秉持的工作原则;“调查研究贯穿始终,让裁判符合客观事实;亲和调解贯穿始终,让群众感受司法温情;释法析理贯穿始终,让社会认同法治精神”——这是黄志丽办案牢牢坚持的工作方法。 记者采访了解,在一起侵害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权益纠纷案件中,芗城区某村民小组在分配征用土地补偿款时,沿用多年传统的村规民约,即分男不分女。多次调解不成,黄志丽依法判决该村民小组支付原告的征地补偿款。但在领取判决书时,村民小组长带着一群村民围堵黄志丽的办公室,声称“下次再分配征地款,除非她们去告,否则依旧不分”。 耐心听完他们的表述后,黄志丽重点对该村男性村民、村里宗族长者及村干部进行走访释法,除了告诉他们哪些村规民约与法律相悖,还共同探讨如何解决村里女子出嫁后为分得补偿款回迁户口的问题,为顺利化解纠纷奠定基础。 1个半月后,该村民小组召集村民大会,特邀黄志丽参加。村民小组在会上修改了村规民约,承认了村里妇女在相关权益上与其他村民享有同等资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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