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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切实做好“山东问题疫苗”流入本省的查处工作

2016-03-28 16:49:51  来源:福建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责任编辑:肖月青   我来说两句

福建省委、省政府领导高度重视“山东问题疫苗”流入福建的查处工作,尤权书记、于伟国省长和梁建勇副省长等领导均对彻查“山东问题疫苗”作出重要批示指示。

据悉,自2016年3月19日以来,我局严格按照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的安排部署,认真贯彻、落实李克强总理的批示精神和福建省委、省政府领导的重要指示要求,立即在全省范围内启动稽查核查工作,认真、有序组织开展与山东非法经营疫苗案件有关问题的查处工作:一是成立以我局党组书记、局长林凤祥为组长,副局长江振长、药品安全总监张剑平为副组长,稽查、药品流通等部门组成的专案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同时,由分管领导坐镇指挥,督促全省食品药品监管系统迅速开展与山东非法经营疫苗案件有关问题的稽查核查工作。二是立即下发《福建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立即组织药品经营企业开展与山东非法经营疫苗案件有关问题大排查工作的通知》、《福建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依法查处非法经营疫苗行为的通知》,要求市、县两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立即组织对辖区内药品经营企业和使用单位进行全面排查,对涉及山东非法经营疫苗问题的重点地区开展拉网式检查。三是抽调稽查处、药品流通处执法人员组成2个督查组,由省局领导带队于3月21日、3月23日先后2次分赴莆田、泉州、宁德等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通报涉及的三个重点地市,开展督查核查,督促各职能部门落实属地责任,尽快查明情况。四是实施报告跟踪制度。每天按时收集汇总各地工作开展进度,及时向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和福建省委、省政府上报排查督办情况,确保查处工作有力有效。3月23日,根据福建全省稽查核查工作的进展情况,又下发了《福建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传达贯彻尤权书记等省领导批示指示的通知》,对进一步扩大排查范围、查清非法疫苗流向、防止社会恐慌等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

我局有关负责人表示,为切实做好“山东问题疫苗”流入福建省的查处工作,防止造成社会恐慌,我局还将积极与省卫计委、省公安厅等相关部门配合,共同落实好李克强总理的批示精神和福建省委、省政府领导的批示指示要求,齐心协力,履行好各自的职责,查清“问题疫苗”的流向和使用情况,及时回应社会关切,依法严厉打击违法犯罪行为,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一是继续加大工作力度,扩大排查范围,进一步查明流入福建省的非法疫苗产品的购量、使用和库存情况,确保所以流入福建省的非法疫苗全面查清。二是对通过核查已明确用于人体接种的,责成属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会同当地卫生计生部门迅速查清具体情况,并对接种效果进行评估,切实保护公众健康(从目前福建省不良反应中心的数据追踪情况看,尚未发现有异常情况)。三是强化对疫苗经营企业规范化监管。要严格落实属地监管责任,督促企业有效履行主体责任,针对疫苗流通和使用领域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检查整治,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予以严格查处、严厉打击。四是进一步加强对疫苗使用单位的日常监督检查,督促各使用单位规范疫苗的购进,完善过期疫苗销毁记录等制度,切实保证疫苗质量安全有效。五是与卫生行政部门共同强化对疾控中心的监管,促使疾控中心在疫苗采购、分发、配送过程中符合相关要求,督促县(市、区)疾控中心按照新版GSP标准进行改造,使冷链药品的储存运输过程符合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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