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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狮市:企业安全生产违法(不良)行为实行“四级联管”

2016-04-05 08:45:40  来源:石狮市安监局  责任编辑:郑皓   我来说两句

    日前,石狮市将企业安全生产出现不良或违法行为,实行“四级联管”式的惩戒,即:纳入“黑名单”管理、挂钩新增项目的核准、政策资金的倾斜及财税扶持。除发生生产安全责任事故,以下行为也将纳入“黑名单”:发生事故时瞒报、谎报或故意破坏事故现场、毁灭相关证据、阻止或妨碍调查的;存在重大安全生产事故隐患、作业岗位职业病危害因素强度严重超标、拒不整改的;没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制、不如实记录和上报隐患治理情况等行为。 纳入“黑名单”或不良信用管理的信息,将通过“智慧安监信息管理平台”或政府门户网站,每季度第一个月20日前向社会公布。(石狮市安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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