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万元的信用罚单与诈骗有多大差距
2016-04-14 08:07:57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孙劲贞 我来说两句 |
办了信用卡,却一直以为是储蓄卡,近400元的欠款经过7年的滚动,如今已积累到3万余元,而且影响了个人征信!认为银行没有如实告知且没有提醒,办卡时还在西安念书的小张于近日将办卡银行起诉到法院并被立案,小张要求银行清除不良征信记录并确认他不承担逾期利息、滞纳金。(4月12日《京华时报》) 信用卡欠费400元,经过7年欠款滚动,逾期利息与滞纳金达到3万多元,怎么都觉得在做梦。这让我想起两天前发生在自己身上的事。那天我正吃午饭,接到一个电话,说我在某银行帐户下办了信用卡,而那卡因透支被罚2万多元,必须尽快还帐,否则人要被拘留。本来工资就不高,还搞这种幺蛾子,当时我吓坏了。 思前想后,我从来没有办过这张信用卡便以实情告知,对方表示如果不信可以拨打当地民警支局电话以确认,并给了我电话。我正准备拨打当地110报案,又觉得此事可疑便告知朋友,朋友便说是诈骗电话,我到该银行前台查看果真如此。两种情形放在一起何其相像? 然而3万元的逾期利息与滞纳金却不是做梦,而是发生在我们身边的事。小张办了信用卡,误以为是储蓄卡,故而在透支使用时不知情。而他换了手机卡后,由于没有将变更信息告知银行,导致银行催款179次,仍未联系到本人,结果他收到高达3万元信用罚单。 从诚信规范角度讲,银行开具信用罚单缘于催款无效,合乎情理。对催而不还的信用卡持卡人也必须给予相应的惩罚,才能保证交易的良性秩序。但是问题是,银行虽然催款179次,并未联系到小张本人。换言之,从始至终持卡人都不知道自己在透支信用卡的信用。那么问题就来啦,持卡人是否应该为这3万元的信用罚单买单? 信用罚单属于信用惩罚,是惩治不守信用的人;实施本条处罚的前提是,持卡人不守信用。银行在与持卡人之间没有做到信息畅通的情况下,给持卡人3万元的信用罚单,怎么想都让人感到后怕。我在想,若我某天办张信用卡,无端多刷了钱,误以为已经还完款,而且恰好又换了手机卡,是否也会在七年后收到3万元的信用罚单呢? 之于3万元的信用罚单,还有个问题值得反思,就是银行方面表示已经与持卡人联系179次,那么,银行是否只能用此种方式解决联络不上的人,有没有更好的方法处理此类问题?可以想象,如果当初银行在给客户办理信用卡时,要求持卡人填写备用联络人,怎会联系不上?银行因为自己的管理失误造成3万元的罚单反而让持卡人买单,这与诈骗何异。 3万元的信用罚单与诈骗没有多大差距,诈骗是某个人的信用危机,而3万元的罚单则凸显银行服务意识的淡薄,是银行的信用危机。所以,银行必须建立更人性化的催款服务系统,更好地服务人民,而不是自说自话,这是经过此事应该反思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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