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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部署开展奶粉及乳制品专项打击行动

2016-04-18 11:46:23  来源:福建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责任编辑:肖月青   我来说两句

日前,《海西晨报》、《法制晚报》等新闻媒体先后报道了厦门“无中文标识越南酸奶”、上海“仿冒品牌婴幼儿奶粉”等奶粉及乳制品安全事件,引起社会的广泛关注。为全面核查“越南酸奶”和“仿冒品牌婴幼儿奶粉”有关情况,及时查处奶粉及乳制品违法经营行为,我局于近日下发《关于开展奶粉及乳制品专项打击行动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决定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为期两个月(2016年4月至5月)的奶粉及乳制品专项打击行动,通过严格执行《食品安全法》,以无中文标识乳制品和假冒伪劣婴幼儿奶粉为重点,加大对奶粉及乳制品违法生产、经营的打击力度,依法查处违法生产、经营的行为,进一步规范奶粉及乳制品生产、经营秩序。

根据《通知》安排,此次专项打击行动将重点做好核查排查工作、严厉打击违法生产经营行为、规范生产经营秩序等工作。在做好核查排查工作方面: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对辖区内奶粉及乳制品生产、经营主体进行全面排查;要突出重点区域,重点加强对学校周边冷饮店、农村和城乡结合部食品市场的排查;要突出重点产品,重点排查无生产日期、无质量合格证、无生产企业等“三无产品”,以及产品标识不符合规定的奶粉及乳制品。在严厉打击违法生产经营行为方面:对核查发现的违法生产、经营奶粉及乳制品的生产经营主体,要责令其立即整改,并依法查处;对投诉举报线索或媒体关注、曝光的伪劣产品线索,要加大查处力度,一经查实,依法从严从重惩处,涉嫌犯罪的及时移交公安机关。各地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选择重点案件进行全程跟踪督办,确保专项打击行动取得实效。在规范生产经营秩序方面:要从提高食品安全综合监督能力入手,进一步加强奶粉及乳制品安全调查与评价工作,对专项打击行动中发现的重大问题,及时启动应急预案,迅速组织核查和督办,做到早发现、早预防、早整治、早解决,不断规范奶粉及乳制品生产经营秩序。

为确保专项打击行动取得实效,《通知》还要求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成立专项打击领导小组,切实履行法定职责,加强协调,密切配合,上下联动,形成合力,切实将专项打击行动的具体任务和工作目标逐级分解、逐项落实;要按照专项打击行动方案的要求,结合实际,突出重点,抓好各项工作;要对重点单位和重点区域,集中时间,集中力量,联合查处,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责令限期整改,对大案要案做到调查清楚、查处到位、责任追究到位;要按照打击和规范相结合、专项行动和日常监管相结合的原则,立足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加强制度建设;要通过专项打击行动的开展,认真总结经验教训,积极探索和完善对奶粉及乳制品违法经营行为打击的有效模式和方法,从源头上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健康权益;要进一步加强与新闻媒体的协调沟通,做好舆论引导和舆情监测,充分发挥电视、广播、互联网、报刊等媒体平台,大力宣传专项打击成果,及时曝光奶粉及乳制品违法违规生产经营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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