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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报:阳新县煤矿瓦斯事故迟报77小时

2016-05-06 08:54:34  来源:湖北日报  责任编辑:郑皓   我来说两句

记者昨从湖北省安监局获悉,黄石市阳新县安监局在接到一起造成3人死亡的较大煤矿瓦斯爆炸事故后,将事故信息滞留77小时才向上级安监部门报告。为此,省安监局和湖北煤监局联合发通报,对阳新县安监局局长梁再华予以全省通报批评,对相关责任人还将根据事故调查情况给予问责处理。

4月15日上午9时许,黄石市阳新县洋港镇非法小煤窑协泰井发生一起较大瓦斯爆炸事故,造成3人死亡。事故发生后,矿井承包人组织人员与遇难者家属商谈赔偿事宜,同时隐瞒事故不报。洋港镇政府16日15时37分收到辖区村支书事故报告,于16时45分电话报告阳新县安监局,该局局长梁再华电话向分管副县长进行了汇报。此后,阳新县安监局直至19日21时45分才向黄石市安监局传真报告,事故信息在阳新县安监局滞留77小时。

通报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接到较大事故报告后应逐级上报,每一级上报时间不得超过两小时。阳新县安监局对规定置若罔闻,在事故上报中拖延迟报,严重影响上级安监部门对事故的及时报告和应急处置,暴露出少数干部法规和纪律观念淡薄,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树立不牢的问题。各级安监部门要深刻吸取教训,举一反三,切实加强事故信息报告工作,对迟报、漏报、谎报或瞒报事故的,严格依照有关法规进行责任追究。

作者:曾莉 郭玉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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