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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赖”夫妇欠债4年不还 名下别墅被拍卖抵债

2016-07-14 09:10:13 谭欣妮 杨长平 张奇辉 来源:厦门网  责任编辑:郑王恺   我来说两句

拒执行

擅自撕封条纠纷变犯罪

人能跑,房子总跑不了。思明区人民法院多次以通知、公告等方式敦促苏某和张某自行腾空海沧别墅,并于2013年8月强制进屋,清点财产、更换门锁、张贴了封条、传票,进行现场证据保全,为司法拍卖做准备。

苏、张二人从未与法院联系,但当评估拍卖程序正式启动时,法院却发现别墅一片狼藉——查封封条被撕毁,门锁也被重新更换,屋内甚至还有案外人在居住。

事已至此,苏、张二人抗拒执行、恶意躲债的行径让此案从原先的民事纠纷升级成为刑事犯罪。2014年5月,思明区人民法院以二人涉嫌拒执罪为由将该案移送公安机关侦查,但当公安采取限制出入境措施时,才发现苏、张二人已经离境前往南非。截至昨日腾空别墅时,二人还未返回。

终拍卖

别墅拍了600多万可偿还全部债务

拍卖之路并未就此一帆风顺。2015年初法院发现,海沧别墅竟然又有了新租户。原来,张某的母亲江某接管了房产,擅自将别墅租给案外人。租户被法院劝离后,江某马上自己搬进了别墅。无论法院如何劝说,她都拒绝搬走。无奈之下,思明区人民法院只好再次强制进入别墅内清点财物、张贴封条,还在一楼的门窗加焊了一层铁栏杆。

今年6月,海沧别墅终于在福建省网络司法拍卖平台正式被人拍下,成交价格为614万余元。

昨日上午,思明区人民法院执行庭法官们再度前往海沧别墅。在查封、清点、腾空屋内财物后,法院与拍得房产的买主当场办理了交接手续。据悉,购房款日前已经到账,近日将由法院进行分配,可以完全清偿6名债权人的债务及利息,这桩历时四年的执行案件终于告一段落。

【提醒】

拒不执行生效判决

可被追究刑事责任

我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对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作出了规定,“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

本案中,苏某和张某两个“老赖”原本只是民事纠纷的被告人,但因为他们恶意抗拒执行,躲避债务,行为性质升级,因此还触犯了刑法的规定,要被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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