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碳市场建设要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
2016-07-26 08:55:54 来源:光明日报 责任编辑:陈培源 我来说两句 |
从供求机制来考量,我国的7个碳交易试点普遍存在以下问题: 配额分配偏松,造成配额供给过剩。政府分配配额的松紧直接决定了碳市场的供给,目前试点市场整体供大于求。由于经济形势的不确定性、政企博弈中的信息不对称性,世界各国碳市场的经验都一再表明,碳市场具有配额分配过多的内在倾向,特别是在碳市场建设初期。我国各试点地区第一批纳入的控排企业基本都是该地区的高排放行业,试点的配额分配往往都是参照控排企业前几年的产量和碳排放量作为分配依据。在经济下行压力下,容易在分配配额后,由于生产减少导致碳排放减少,进而配额超发,再加上试点期间需求有限,政府又缺乏市场回购等调控手段,导致市场配额过剩,多数试点市场供过于求,价格不断走低,基本失去碳价格引导企业节能减排的作用。 市场需求不足,投资主体有待丰富。投资机构和个人入市可以为市场提供流动性和大量资金,便于减排的控排企业实现经济价值,可以增加市场需求,化解配额分配过多的风险。但多数试点地区对投资主体设置的入市门槛普遍偏高,运行初期甚至部分试点地区不允许个人入市,针对投资机构也设置了会费、年费和开户费等苛刻条件,增加了入市成本,影响了投资主体入市积极性,在需求本就有限的碳市场初期进一步减少了需求。 市场流动性较弱,交易持续性不足,有限的交易主要集中在履约期。市场流动性是实现市场激励机制的关键,是控排企业减排剩余配额实现经济价值的保障。由于配额分配整体偏松,控排企业碳资产管理意识和能力相对不足,当前试点碳市场配额现货日均交易量绝大多数不足万吨。多数试点交易间断严重,零交易量天数占比超过30%,控排企业交易主要集中在履约期,造成履约成本偏高。 2.碳市场的价格机制 理想的碳市场价格机制应能够通过传递价格信息来反映供求关系,引导控排企业的节能减排行为和碳资产管理策略以及投资者的投资决策。 理论上碳价格是由配额供给和需求相互作用形成的均衡价格,此均衡价格等于企业的边际减排成本,实际的成交价格围绕此均衡价格上下波动,均衡价格引导企业的中长期投资决策和行为。配额供给增加,需求不变时,均衡价格下降,减排收益减少,不利于促进减排,反之则反;配额需求增加,供给不变时,均衡价格上升,减排收益增加,有利于促进减排,反之则反。因此,要发挥价格的引导作用,实现市场的激励机制,就要从紧配额供给,增加市场需求。 从价格机制来考量,我国的7个碳交易试点普遍存在以下问题: 缺乏流动性支撑,价格发现的有效性不足。控排企业根据减排的成本和收益进行生产、技改和交易决策,投资人通过研究碳制度体系和市场供求关系等进行投资,大量控排企业和众多投资人充分参与交易和博弈才能逐渐发现真实的价格。当前多数试点由于各方参与不足,市场交易量较小,交易间断时有发生,价格发现不充分,“有价无市”现象普遍。 市场价格影响因素较多,价格受非理性干扰。碳市场是个政策性市场,碳价格易受政府行为的影响,政策不稳定对市场的影响较大。例如,严重偏离市场价格的拍卖会误导市场价格,引发价格混乱;政府对配额有效性的随意变更会影响市场预期,也会打击投资人积极性;碳排放报告标准的随意变更和核查数据的质量,也会最终影响市场的价格。 价格整体走低,市场激励机制难以充分发挥。随着碳市场的推进,企业减排空间应当越来越小,减排成本也会越来越高,碳价格应当逐渐上升。但实际情况是各试点地区的碳价格却整体走低,市场激励机制难以充分发挥。一方面是由于配额分配偏松,再加上经济下行,企业剩余配额越来越多;另一方面各试点交易机构在二级市场运营管理的理念比较保守,没有充分调动社会投资的积极性来增加市场需求。 3.碳市场的竞争机制 通常一单位配额代表一吨的二氧化碳排放权利,因此,交易标的是同质的、标准化的商品。如果市场允许更多的投资者进入,并逐步扩大控排企业的纳入范围,信息是充分透明的、及时的,价格是由配额的供给和需求决定的,则这样的碳市场的竞争就是充分的。竞争越充分,均衡价格越接近企业的边际减排成本,供求双方的生产者剩余和消费者剩余就越大,社会无谓损失就越小,整体社会福利就会越大。 竞争机制正常运作一般应至少满足以下前提:一是市场的买家和卖家众多;二是价格由供求相互作用自发决定;三是市场信息公开透明,竞争行为接受合理监督,杜绝内幕交易和价格操纵;四是相关配套规则体系设计合理、运转规范;五是资金及交易标的自由流通,没有进入和退出壁垒,也不受地域、行政因素阻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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