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专题> 党群> 知识产权> 综合要闻 > 正文

国家知识产权局加强专利行政执法制度建设

2016-09-08 16:50:04 王志超 来源:国家知识产权局  责任编辑:房小奇   我来说两句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精神以及严格知识产权保护的要求,进一步提升全国知识产权系统专利行政执法能力、效率与水平,近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印发《专利侵权行为认定指南(试行)》《专利行政执法证据规则(试行)》《专利纠纷行政调解指引(试行)》。

近年来,随着全系统打击专利侵权假冒的办案力度不断加大,办案量呈现快速增长态势,地方局对专利侵权行为认定、专利纠纷行政调解实体标准以及专利行政执法证据规则方面的理解与适用问题也日渐增多。而相关法律适用标准散见于《行政诉讼法》《行政处罚法》等上位法律、相关司法解释、有关规章及行政答复中,缺乏统一的规范性文件指导。各地方局一直呼吁国家知识产权局能出台相关规定,从而规范全系统执法办案工作,促进执法能力进一步提升。根据工作计划,近年来国家知识产权局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多次征求各地方局、局内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的需求、意见与建议,归纳总结出适合专利行政执法办案的规则和细化规定,并附以案例说明,突出体现了行政执法简便、快捷的优势。下一步,国家知识产权局将做好宣传培训和意见建议收集工作,并在条件成熟时推动提升法律位阶。

本次制订工作是对全国知识产权系统多年执法工作实践经验的提炼与总结,也是国家知识产权局加强专利行政执法制度建设、实施严格的专利保护的重要举措之一,有利于完善执法办案依据,提升事中事后监管水平,增强全系统执法办案工作的科学性、规范性与协调性。上述文件的出台必将更好地维护创新者、专利权人和社会公众的合法权益,营造公平公正、开放透明的法治和市场环境。

相关阅读: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