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2016年“安全生产知识普及与警示教育”
2016-09-20 09:19:00 来源:安全监管总局网站 责任编辑:肖月青 我来说两句 |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政府网站 开展2016年“安全生产知识普及与警示教育” 动漫视频作品征集活动的启示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总局党组关于进一步强化安全发展理念和红线意识的重大决策部署,增强民众安全素质和安全技能,国家安全监管总局政府网站现开展2016年“安全生产知识普及与警示教育”动漫视频作品征集活动,面向社会公开征集安全生产知识普及与警示教育微电影类、动画片类、漫画片类原创作品。 一、活动主题 本届“安全生产知识普及与警示教育”动漫视频作品征集活动以“坚守安全红线、推动安全发展”为主题,以新《安全生产法》颁布实施一周年回顾和学习宣贯新《煤矿安全规程》为重点内容,围绕安全生产制度建设、文化建设、基础建设,突出反映心存侥幸、不注重细节、麻痹大意、马虎凑和满不在乎而引发生产事故的人和事,促进生产经营单位和从业人员、社会公众在生产生活中,时时、事事牢记“安全”二字,努力做到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安全生产、平安生活。 二、作品内容 主要针对以下高危行业制作安全生产事故预防和警示教育相关作品。 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运输安全、经营安全、使用安全; 烟花爆竹:生产安全、运输安全、经营安全、燃放安全; 职业病预防:尘肺病、职业中毒、物理因素职业病等; 矿山:煤矿生产安全,金属矿、非金属矿生产安全; 其他:有限空间作业、高空作业、校园安全、公共场所安全、公共交通安全等。 创作不限于上列安全题材,凡涉及安全生产的题材均在作品的创作范围之内。 三、投稿方式 (一)投递资料: 1.作品数据光盘; 2.作品报名登记表(见附件); 3.作品报名登记表电子版发送至邮箱tianx@chinasafety.gov.cn (二)邮寄信息: 邮寄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和平里北街21号B507室; 邮编:100713; 邮件注明国家安全监管总局政府网站2016年“安全生产知识普及与警示教育”动漫视频作品征集活动字样。对于被总局政府网站采用并发布的作品发放证书并给予适当的奖励。 (三)作品征集时间: 即日起开始征集,截稿日期为2016年10月15日,以送达时间为准。 四、作品要求 视频规格要求:视频尺寸控制在640x480(4:3)或640x360(16:9),视频比特率控制在800—1000。 (一)微电影类,时长应为1至6分钟。要求画面清晰,中文字幕,对白声音使用普通话,影片格式须为WMV或MP4格式。 (二)动画片类,时长应为30秒至5分钟,作品须采用WMV、MP4格式。 (三)漫画片类,最终格式为jpeg,且画面尺寸不低于标准A4尺寸,分辨率72—150dpi,最多不超四格。 (四)所有参赛作品均为原创,要求内容新颖,格调高雅,思想健康,富有创新精神。 五、注意事项 (一)征集活动面向社会开放,不受职业、年龄、地域限制。特别欢迎微电影、动漫制作爱好者、安全生产多媒体作品制作专业人士踊跃参加,积极投稿。 (二)投递的作品必须由本人原创,投稿者应确认拥有作品的著作权。主办方不承担包括(不限于)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著作权、商标权等纠纷而产生的法律责任,如出现上述纠纷,主办方保留取消其报名投稿资格及追回版权费用的权利。凡上述保证失实导致相关纠纷的,一切法律责任均由投稿者本人承担。 (三)曾在其他各类安全生产多媒体作品大赛活动入选的作品谢绝参加。 (四)本次活动不收取任何费用,不退稿,请投稿者自留备份。对所有获奖作品,主办单位有权在相关宣传中使用,并不再支付稿酬。 (五)投稿作品因投稿者个人失误未能及时投稿成功的,主办单位不承担相关责任。 (六)投稿者均视为同意并遵守以上各条规定。 (七)注意事项由主办方负责解释。 六、活动咨询信息 联系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和平里北街21号B507室; 联系电话:010-64463685; QQ:1945288540; 联系人:田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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