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局做客市政府网站“在线访谈”解读《厦门市专利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2016-09-27 15:31:48 来源:福建省知识产权局 责任编辑:黎晶瑛 我来说两句 |
9月21日,厦门市知识产权局郭永明副局长做客市政府门户网站“在线访谈”栏目,就修改后的《厦门市专利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作政策解读。访谈以文字直播、音频实录和现场照片上网等形式进行,郭永明副局长通过在线交流平台接受主持人专访,解读主持人提出的关于厦门市现有专利资助、专利奖、专利维权援助、专利技术实施与产业化及转让等12个方面的政策,现场解答网民提出的有关专利代理人引进及聘用奖励、在校学生专利奖励政策等4个方面的提问和咨询,通过访谈搭建起政府与公众交流最便捷最高效的“直通车”,有效做好专利政策的宣传与解读。 据悉,为深入实施创新发展战略和知识产权战略,提升全市专利创造、运用、保护、管理和服务能力,根据《厦门经济特区专利促进与保护条例》、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专利运用行动实施意见(2015-2018年)》的通知等政策精神,市知识产权局、市财政局联合对厦门市2012年出台的《厦门市专利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作了修改。本次修改在整合厦门市现有专利政策的基础上,调整相关标准,借鉴和吸收有关城市的先进经验和做法,重点就专利产业化及转让实施、专利公共服务等方面作政策引导,同时还对小微企业、在校学生等特定对象作政策倾斜。为此,在《办法》中新增了发明专利维持费资助、在校学生及小微企业获得实用新型及外观设计授权资助、知识产权贯标工作、专利导航等内容;提高了发明专利授权资助标准、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及优势企业、市知识产权试点企业等奖励标准。 修改后的《办法》自2016年7月15日实施,《办法》包括专利资助及奖励,知识产权示范、优势、试点企业奖励等11个方面的内容,共14章35条。 |
相关阅读: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大 中 小】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