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港应对气候变化第五次会议在广州举行
2016-09-29 10:01:18 来源:南方网 责任编辑:邢晓宇 我来说两句 |
9月27日,“粤港应对气候变化联络协调小组”(以下简称“联络协调小组”)第五次会议在广州召开,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副主任吴道闻和香港特区政府环境局局长黄锦星共同主持了会议。 广东省发展改革委、经济和信息化委、科技厅、国土资源厅、住房城乡建设厅、交通运输厅、水利厅、农业厅、卫生计生委、林业厅、质监局、海洋渔业局、港澳办、省科学院及气象局和香港环境局、环境保护署、土木工程拓展署、渠务署、卫生署、香港天文台、运输署及水务署等粤港政府部门代表出席了本次会议。 据介绍,联络协调小组于2011年在“粤港合作联席会议”之下成立,主要负责就粤港两地应对气候变化合作交流进行磋商,协调粤港应对气候变化的活动和措施,推进相关的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联络协调小组之下设立了两个专责工作小组:适应气候变化专责工作小组和减缓气候变化专责工作小组,分别推动适应及减缓气候变化的交流,并开展合作项目。 吴道闻在发言时说,自2011年8月23日联络协调小组”在粤港合作联席会议第十四次会议上正式成立以来,双方在气象信息、疾病防控、金融服务业、新能源和电动车产业、低碳标签、绿色建筑、城市排水、斜坡管理,以及碳排放权交易等领域开展了广泛的合作和交流,为促进两地应对气候变化、实现绿色低碳发展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黄锦星则表示,自2015年8月举行联络协调小组第四次会议后,小组之下的适应气候变化和减缓气候变化两个专责工作小组大力开展了2015-2016年度的合作计划,并顺利完成各项目。期望在《粤港应对气候变化合作协议》下,双方有更多交流和分享,进一步推进粤港合作。 记者还从本次会议获悉,广东正在研究制定珠三角地区实施近零碳排放区示范工程工作方案,并将充分借鉴香港于2013年正式对外开放的“零碳天地”项目的经验,开展近零碳排放领域交流合作。此外,广东还在牵头制定泛珠三角“9+2”区域碳排放权管理和交易合作交流机制,现阶段主要在内地九省区开展碳市场能力建设及绿色低碳领域的交流合作,接下来将大力推进与港澳地区相关领域交流合作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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