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和优势企业复核、考核评审工作圆满完成
2016-10-14 16:48:58 来源:福建省知识产权局 责任编辑:黎晶瑛 我来说两句 |
近日,我局圆满完成2016年度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和优势企业的复核、考核评审工作。本次复核、考核工作,我局高度重视,前期做好工作方案,指导各地市有序开展。为保证评审质量,省知识产权局李冬根副局长亲自带队,率专利管理处同志先后调研福州等8个设区市相关企业,并参加企业现场评审会。 在调研和评审过程中,针对目前企业知识产权管理工作存在的普遍问题和短板,李冬根副局长指出,一是要充分发挥专利信息的导向作用。尽快建立适用于本企业的专利数据库,有条件的企业可开展专利导航工作,最终实现降低创新成本,优化创新路径,提高创新效率,规避创新风险的目的。二是要着力强化企业知识产权产出能力。以知识产权为利益纽带促进产学研协同创新,提高创新效率、提升创新质量,促进高质量知识产权产出。三是要推动企业贯标工作开展。优势、示范企业应尽快实施《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国家标准,将其作为完善企业知识产权管理的基础性工作。四是要强化企业维权保护能力。建立与本企业商业发展模式相适应的知识产权保护和风险防控机制,增强市场竞争优势,进而为提升市场控制力提供有效支撑。 同时,李局长还要求各设区市知识产权局要结合产业分类、战略定位及发展基础,按照企业的个体差异,实施分类指导。通过政策引导,促进创新要素和发展资源向示范企业和优势企业汇聚,为企业培育营造良好的政策环境、市场环境。 据悉,本次全省参加复核的企业有55家,其中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5家,全部通过复核;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50家,38家通过复核,12家未通过。参加考核的企业有25家,其中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6家,全部优秀;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19家,13家优秀,6家一般。 |
相关阅读: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大 中 小】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