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知管〔2016〕34号 关于支持我省产业龙头企业投保 2016年专利执行险的通知 各设区市知识产权局,有关企业: 为贯彻落实《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产业龙头促进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加强产业龙头企业知识产权保护,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根据《福建省专利保险试点工作指导意见》精神,经研究,我局决定继续为全省产业龙头企业的核心发明专利投保2016年专利执行险。具体事宜如下: 一、支持对象 2016年拟支持对象:2015年我局已支持购买专利保险的产业龙头企业(名单详见附件4)。 二、投保专利要求 (一)类型:发明专利。 (二)数量:10件(含)以内。 (三)专利状态:投保专利应为有效专利,且未出现侵权诉讼纠纷。 三、保费资助 经审核符合文件要求的专利,保费由我局全额承担(具体保险方案详见附件1)。 四、申报审核程序 (一)请各设区市知识产权局收到通知后,及时联系本辖区内的相关产业龙头企业及子公司,组织开展专利执行险申报工作。 (二)请各有关产业龙头企业及子公司按要求填写专利执行保险申报表(格式见附件2),并提交所在地设区市知识产权局。 (三)各设区市知识产权局应于12月2日前汇总投保专利信息,将各企业专利执行保险申报表、投保专利信息汇总表纸件和电子件(格式见附件3)报送我局专利管理处。 (四)我局将对申报的发明专利进行法律状态和诉讼情况的检索,筛选符合投保条件的相关专利,提交给人保财险福建省分公司投保专利执行险。 (五)人保财险福建省分公司审核后出具保单,并将保单副本寄给各有关企业。 五、联系方式 联 系 人:专利管理处 闫宏宇 陈晓晶 联系方式:0591-871927987819179 电子邮箱:xtc@fjipo.gov.cn
附件:1.保险方案 2.专利执行保险申报表 3.投保专利信息汇总表 4.2016年省知识产权局拟支持投保专利执行险的产 业龙头企业及子公司名单 福建省知识产权局 2016年11月1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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