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专题> 党群> 学习宣传贯彻省第十次党代会精神> 网评选登 > 正文

完善社会治理体制 提高社会治理水平

2016-12-26 19:45:24 吴肇光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蔡丽洁   我来说两句

在中国共产党福建省第十次代表大会上,省委书记尤权同志明确提出,“坚持专项治理和系统治理、综合治理、依法治理、源头治理相结合,完善党委领导、政府主导、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社会治理体制,提高社会治理的社会化、法治化、智能化、专业化水平,提高预测预警预防各类风险能力,让社会更加稳定、更有秩序、更具活力。”这一论述正是认真贯彻共享发展的理念,深入落实“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的,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构建全民共建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提高社会治理现代化水平”的重大举措,这不仅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题中之义,也是实现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国家长治久安的重要保障,集中体现了“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由人民共享”,让发展成果更多更好惠及民生。

学习宣传贯彻省第十次党代会有关这一论述的精神,就是要求我们要以最广大人民利益为根本坐标,坚持完善党委领导、政府主导、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体制机制,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推动形成多元化社会管理和服务资源配置体系,促进治理主体多元化、治理机制透明化和治理模式多样化,全力构

建全民共建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全面提升我省社会治理能力和水平,为实现“再上新台阶、建设新福建”提供坚实的保障。

一、坚持系统治理,推进社会治理社会化。全民共建共享的社会治理将政府治理、社会调节、居民自治三大机制协调起来,将多元的力量充分调动起来,实现“共同参与、共同治理、共同享有”,防止将人民利益虚化和空心化。要充分发挥党委领导核心作用、政府主导作用、社会各方面协同作用、群众主体作用,形成社会治理合力,促进政府行政功能同社会自治功能相互补充,政府管理力量同社会调节力量相互推动,政府调控机制同社会协调机制相互联合,实现政府治理与社会自我调节、居民自治良性互动。要坚持人民在社会治理中的主体地位,创新多方参与机制,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参与社会治理,激发社会活力:改革社会组织管理制度,按照放宽事前审批、加强行为监管的思路,加快培育与现代社会治理结构相适应的公益性、互益性社会组织;加快培育城乡基层组织,深化基层组织和部门、行业依法治理,支持各类社会主体自我约束、自我管理;充分发挥市民公约、乡规民约、行业规章、团体章程等社会规范在社会治理中的积极作用,努力实现社会事务社会治理,推进社会治理社会化。

二、坚持综合施策,推进社会治理科学化。推进社会治理科学化,是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源头性、根本性和基础性工作,需要更加注重综合施策,打好政策“组合拳”,理顺实践探索与开掘、政策转化与牵引以及制度配套与保障三者之间的关系,构筑

科学、完善和高效的社会治理制度体系,以最大限度地激发社会活力、最大限度地消除不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地创造和谐因素。要把促进社会融合作为基本出发点和落脚点,提升社会组织化、互助化和理性化程度,防止导致或迁就社会利益异化、社会成员分化和社会矛盾激化。要充分运用法律手段、经济手段、道德手段与必要的行政手段相结合的综合性社会管理方式,依法管理、综合施策,强化道德约束,规范社会行为,调节利益关系,协调社会关系,形成在道德精神统领下权治、法治、德治相统一的治理体系。要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党和政府主导的维护群众权益机制,形成科学有效的利益协调机制、诉求表达机制、矛盾调处机制、权益保障机制,从根本上、制度上提高党和政府的执行力和公信力,确保群众权益受到公平对待、利益得到有效维护。

三、坚持依法治理,推进社会治理法治化。牢固树立依法治理理念,以法治精神为引领,充分发挥法治的保障、服务和促进作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化解社会矛盾,自觉将社会治理的法治化水平作为衡量我省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的重要标准,使法治理念、法治精神内化于心、外化于行。要把法治作为社会治理创新的突破口,逐步构建法治型社会治理模式,从法律上、制度上、政策上努力营造公平的社会环境,实现社会治理过程全面法治化,切实保障人民在政治、法律、机会、权利和分配上的平等地位。要以法治理念引导社会治理创新,通过科学、民主立法和立法的精细化,实现法律精神和法律制度对社会治理的精准发力、

精准施策,强化推动社会治理创新的法律保障。要善于运用法治思维构建社会行为有预期、管理过程公开、责任界定明晰的社会治理制度体系,通过依法治理来改进社会治理方式,确保社会治理活动都秉持法治精神,推进社会治理法治化。

四、坚持源头治理,推进社会治理精细化。增强危机意识,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从源头上解决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深层次问题,切实改变重事后处置、轻源头管理的思想。要加强对各种风险源的调查研判,提高动态监测、实时预警能力,推进社会治理精细化,对各种可能的风险及其原因都要心中有数、对症下药、综合施策,力争把风险化解在源头。要始终重视加强基层基础建设,将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关口前移,通过先进理念与方法在基层的有效运用,在基层进行源头治理。培育以尊重事实、推崇理性、强调精确、注重细节为主要特征的精准治理,把精细化、标准化、常态化理念贯穿于社会治理全过程。以网格化管理、社会化服务为方向,健全基层综合服务管理平台,及时反映和协调人民群众各方面各层次利益诉求,解决攸关老百姓幸福生活的住房、就业、教育、医疗、社会保障等实际问题,以扎实的群众工作将社会矛盾消弭于萌芽状态,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社会矛盾的产生。

相关阅读: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