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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法律之外不缺温度

2017-01-17 20:11:51 施由森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蔡丽洁   我来说两句

虽然同情,但法律就是法律,它的尊严不容侵犯!既然犯下了错,不管出发点是什么,就应该受到法律的惩处。

经过法官慎重的审理及合议庭的合议,在充分考虑其有积极赔偿损失、得到受害方谅解、进行补植复绿、积极扑火并有自首情节等表现后,最终判处对方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

当对方及其家人听到这个判决后,我分明看到他们眼角滚出的热泪——原本,他们还在担心一旦被判实刑后,一家人的生活要如何坚持?而现在这个结果,完全在他们的意料之外。特别是在案件判决后,法官告诉他们,以后如果家庭遇到什么困难,可以给法官打电话,能够帮忙的会尽量帮忙时,他们的家人更是紧紧握住法官的手,一直说着谢谢。

通过这起陪审案件,让我深刻感觉到在冰冷的法律之外,其实还有一种感人的温度——那就是法官的情。

后来,我了解到,在永春法院像这样的案例太多了:服刑人员家里有困难,法院法官在第一时间伸出援手;受害人家庭需要帮助,法官们积极捐款捐物……小到生活中的柴米油盐,大到当事人家庭孩子的上学、就业……只要法官能够帮忙,都会尽量予以帮忙。

之前,我对法院的这种温情的做法并不理解,直到有一次与法院的院长聊起才明白这一切的初衷:当事人到法院来诉讼,其目的是化解纷争。法官判案容易,但是要真正做到案结事了,功夫完全在判决之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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