贯彻落实党代会精神,建设生态文明制度体系
2017-01-19 20:01:55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蔡丽洁 我来说两句 |
他们的意见和建议,他们对此项工作的思考与反馈,往往具有较为实际的参考价值。可以积极征集群众意见和建议,既鼓励了群众参与,又能得到很多有价值的金点子。建议政府部门把这种针对民间开展的意见和建议的征集形成制度,常态化,可设立专门的邮箱、信箱、短信平台、网站等渠道接收建言,对好的点子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和精神奖励。 当然,要让群众持续地关注和参与此项工作,更重要的是要树立福建生态环境治理与生态文明制度体系建设是站在为广大福建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出发的高度,为给公民和单位办实事,会给他们带来生态环境安全、绿色健康家园的观念,并最终会让他们受益。因此,此项工作应集中力量保障人民群众的生态环境安全和生命健康安全和利益,保障生活、生产的清洁环境,让福建公民、家庭和单位得到益处。这样可以收到良好的效果,成果看得见,摸得到,才能引发福建全民热情,引起全社会共同关注、欢迎和参与。 二、以开展生态环境治理、生态文明制度体系建设为契机,动员社会的力量,征集监督志愿者,鼓励和奖励公民举证举报危害生态环境的不良现象,建立破坏生态安全的不文明行为和违法行为档案,曝光“黑名单”,通过舆论监督,发挥长效机制。 我们会经常发现,包括某些机关、企事业单位,都有可能破坏自然环境和周边生活卫生环境,而且屡禁不绝,无法得到根治。 这些破坏行为可能会有很多,但福建政府部门的力量毕竟有限,不可能对所有的的行为和现象一一给予整治、处罚。某些个人、社区、企事业单位存在着侥幸心理,以为在没有监督和管理的时候可以忽视此项工作,且不会被处罚。为了杜绝此类现象,维护良好的生态安全和清洁卫生环境,可动员福建全社会的力量,一是征集监督志愿者,充分发挥志愿服务活动的品牌效应,倡导并督促党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充分发挥表率作用,节约资源,积极组织开展垃圾清理、植绿护绿、生态监护、爱护环境卫生等活动;倡导并督促公民自觉维护生态环境,不乱砍树木、乱倒污水、乱丢垃圾。二是可鼓励包括志愿者在内的广大群众监督举报,应建立制度,规定任何公民可于发现乱丢、乱倒、乱排、乱建以及违章搭建、乱挖乱采以及破坏环境清洁卫生等行为时,通过手机、照相机、摄像机等拍照或摄像、制作音频视频举证,并于发现之日起若干个工作日内,通过上门举报、电话举报或是邮寄举报。有关部门将对举报人身份和举报内容严格保密,对查证属实的分别给予现金奖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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