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总书记在福建考察时,多次对福建工作作出重要指示,“生态美”是其中的重要要求之一,从而为福建生态文明建设指明了方向。在福建省第十次党代会上,省委书记尤权作了题为《再上新台阶建设新福建以优异成绩迎接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的报告,其中强调要“更加注重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努力实现发展速度与结构、质量、环境的相互协调”,并提出了“生态环境质量继续保持全国领先,率先建成较为完善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的目标任务。近年来,福建越来越重视生态文明建设,取得了长足的进步。福建作为我国最绿的省份,以高达65.95%的森林覆盖率多年领跑全国,是全国唯一一个水、空气、生态环境全优的省份。“清新福建”成为了最美的名片,“既要金山银山,也要绿水青山”成为了福建生态文明建设的口号。那么,十次党代会之后,如何增强福建全社会的生态文明意识,如何治理好福建生态环境——让水更晶莹,让青山绿水常在,让生态文明进一步发展呢?此项工作必须引起福建全社会的高度重视,千万不可松懈。建议此项工作应采取多种形式和措施,打造长效保障机制。
一、广泛动员群众,以群众为基础,依靠群众,让群众积极参与进来,形成“全民关注”、全社会共同参与的良好氛围。
福建应积极倡导生态文明制度体系建设,除了政府部门大力开展综合整治外,必须广泛动员群众,以群众为基础,依靠群众,让群众积极参与进来。首先,要加大宣传的力度,要在最大范围内宣传生态文明制度体系建设的重要意义,并倡议学习和掌握关于生态文明制度体系建设的法律法规;其次,应注意汲取民间智慧,倡导群众自觉关注周边环境现状,积极为治理和保护环境污染出谋划策。这方面要多听取和搜集老百姓的意见和建议,毕竟,从社会面广度和深度来说,生态环境周边的老百姓最了解其居住、生活、工作的环境状况,清洁程度,而且往往也是生态环境问题的直接受害者,他们最直接面临水质、空气等污染、清洁环境恶化的威胁,从而也最有发言权。
他们的意见和建议,他们对此项工作的思考与反馈,往往具有较为实际的参考价值。可以积极征集群众意见和建议,既鼓励了群众参与,又能得到很多有价值的金点子。建议政府部门把这种针对民间开展的意见和建议的征集形成制度,常态化,可设立专门的邮箱、信箱、短信平台、网站等渠道接收建言,对好的点子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和精神奖励。 当然,要让群众持续地关注和参与此项工作,更重要的是要树立福建生态环境治理与生态文明制度体系建设是站在为广大福建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出发的高度,为给公民和单位办实事,会给他们带来生态环境安全、绿色健康家园的观念,并最终会让他们受益。因此,此项工作应集中力量保障人民群众的生态环境安全和生命健康安全和利益,保障生活、生产的清洁环境,让福建公民、家庭和单位得到益处。这样可以收到良好的效果,成果看得见,摸得到,才能引发福建全民热情,引起全社会共同关注、欢迎和参与。
二、以开展生态环境治理、生态文明制度体系建设为契机,动员社会的力量,征集监督志愿者,鼓励和奖励公民举证举报危害生态环境的不良现象,建立破坏生态安全的不文明行为和违法行为档案,曝光“黑名单”,通过舆论监督,发挥长效机制。
我们会经常发现,包括某些机关、企事业单位,都有可能破坏自然环境和周边生活卫生环境,而且屡禁不绝,无法得到根治。 这些破坏行为可能会有很多,但福建政府部门的力量毕竟有限,不可能对所有的的行为和现象一一给予整治、处罚。某些个人、社区、企事业单位存在着侥幸心理,以为在没有监督和管理的时候可以忽视此项工作,且不会被处罚。为了杜绝此类现象,维护良好的生态安全和清洁卫生环境,可动员福建全社会的力量,一是征集监督志愿者,充分发挥志愿服务活动的品牌效应,倡导并督促党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充分发挥表率作用,节约资源,积极组织开展垃圾清理、植绿护绿、生态监护、爱护环境卫生等活动;倡导并督促公民自觉维护生态环境,不乱砍树木、乱倒污水、乱丢垃圾。二是可鼓励包括志愿者在内的广大群众监督举报,应建立制度,规定任何公民可于发现乱丢、乱倒、乱排、乱建以及违章搭建、乱挖乱采以及破坏环境清洁卫生等行为时,通过手机、照相机、摄像机等拍照或摄像、制作音频视频举证,并于发现之日起若干个工作日内,通过上门举报、电话举报或是邮寄举报。有关部门将对举报人身份和举报内容严格保密,对查证属实的分别给予现金奖励。
通过各种途径发现存在着严重污染环境、破坏环保设施、危害生态安全的不文明行为以及违法行为后,建议设立不文明行为和违法行为档案,并向社会公开曝光。这样做具有重要的意义,它能让不文明行为和违法行为者承担相应的成本,受到一定程度的舆论监督的制约,从而使之因有所忌惮而停止破坏,以达到预防和教育的目的。另外,将少数不文明行为和违法行为登记在册,在理论上可行,在实践中容易操作,并可以向社会公开曝光,以约束其行为。曝光可以通过报纸专栏、广播电视、网站栏目等方式,要向全社会都知道,使其无所遁形,承受巨大的舆论压力。
具体来说,包括志愿者在内的任何公民或者单位可以举证举报,一旦发现和查实,福建政府部门完全可以将不文明行为和违法行为者的姓名、名称及其他身份资料、危害情况、污染的事实、建议整改措施、相应处罚等资料全部记录下来,可责令其具结悔过,及时整改,然后将记录搜集整理出来,建立“信息档案库”,以供全面掌握。此后一旦发现破坏资源和环境的行为,首先对照档案记载,查有无历史记录,如系“再犯”、“屡犯”,则加大处罚力度,并以“黑榜”的形式向社会公开曝光,如此一来,严厉管制了不文明者和违法者,促使其吸取教训,不敢再犯。
总之,对于被列入“黑名单”的单位和个人,有关部门应重点监控,从严管理,严格督促,使其举步维艰,不得不整改,并不敢再犯。当然,这需要福建政府部门间互相配合、共同协调、步调一致,以实现“资源共享”,让这些行为处处受制约,不可能侥幸逃脱。这样的话,“档案”就能起到敦促全社会形成保护与治理生态环境、维护生态安全的意识,形成维护良好的生态环境习惯,从而为保护生态安全打下坚实的基础。
三、进一步巩固建设成果,以加强自律监督为重点,促进和完善生态资源节约、生态环境治理、生态文明制度体系建设工作监管体系建设。
福建开展生态文明制度体系建设工作会不会只是一阵风?鸣金收兵后是否会懈怠?因此,此项工作取得的成果一定要固定下来,要让此项工作常态化、制度化才能解除以上的疑虑。建议有关部门一方面加强排查新线索,录入新档案,另一方面也要对前期查出问题的个人、单位进行回访复查,督促、检查其整改到位,告诫其不可再犯,还可以与他们签订有关资源保护与环境治理的诚实信用协议,承诺书,规定检查验收计划,从而提高其环境保护意识,重视生态文明建设工作。 当然,建立完善的工作体系,仅靠福建政府部门一家是远远不够的,从长远来看,政府部门不可能管得那么细,也不可能管到方方面面,必须要实现志愿者组织、社区、单位自我约束与公民自我监督。因此,除了政府部门监管,民间监督举报外,让民间志愿者组织、各社区、各企事业单位行业协会集体自律应该是大有作为,比如单位行业协会可以成为本系统内所有单位保护与治理资源和生态文明建设工作的管理者和督促者。
总之,我们应积极响应和贯彻福建十次党代会精神,以注重为历史留下绿水青山、为百姓谋生态福祉来争取民心与人气,形成共同关注与参与“生态文明制度体系建设”的社会氛围,形成全社会共同关注生态文明制度体系建设,关注资源节约与保护,关注生态保护和治理;以推行志愿者服务活动以及建立危害资源节约、生态文明环境、生态安全的不文明行为和违法行为档案为推手,促进保护工作体系的建立;以政府部门为主体,同时强调群众自律、群众监督和行业自我监管为核心,完善监管体系。那么,福建保护与治理环境、促进生态文明建设工作就一定能获得群众广泛支持,最终形成制度化、常态化的工作体系,从而为建设美丽福建、促进福建生态文明制度体系建设作出应有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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