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繁荣文化产业,建设福建文化强省
2017-01-19 20:01:59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蔡丽洁 我来说两句 |
以前常说,“文化搭台,经济唱戏”,其实这口号本身就陷入了观念上的误区。殊知,文化也是经济,发展得好,可以成为投资少,效益高的新型产业,因此福建确立文化强省建设、文化产业发展升级的观念很重要,不要误认为重工业、制造业才是产业,文化产业只是可有可无的点缀。因此,福建可以大力发展和升级文化产业,至少有这样几个方向:历史文化、旅游文化、非物质文化、民俗文化、特色民间文化等,一是应努力挖掘其内涵,加大宣传力度,使其天下皆知,应全面立体展示福建文化的独特魅力,塑造成品牌;;二是进行产业化推广,形式可以更加新颖,比如利用丰富的文化旅游资源、商务资源,推行商旅联动,实现以商促旅、以旅促商;三是政府加大支持的力度,出台好的政策,促进更多的资金投入到文化产业的推广发展和升级上来。 关于推广、升级的方式,可以在媒体上刊登公告,向社会各界人士征集福建文化形象宣传用语及标识、福建文化推广宣传语、福建精神内涵表述语、福建旅游形象主题语、旅游产品、纪念品的设计方案和实物等,要求征集方案必须契合福建的历史文化特色和文化内涵,有利于福建文化品牌形象建立与传播,并承诺对中选者及优秀的设计方案给予重奖。这样一方面吸引广大的设计人员积极参加,贡献智慧,集思广益,从而为最终的方案提供选择;更重要的是,吸引社会的普遍关注,起到了扩大福建知名度,为福建文化产业宣传造势的广告效应。当然,以上征集方案入选的确定至关重要,笔者认为,好的方案一定是最能表现福建的自然景观和人文景观的特色,最能代表福建地域文化的亮点,而且方案本身也得新颖独创,适宜宣传推广。另外,方案征集出来之后,推广宣传异常关键,福建可以采取举办文化推介会、文化产业招商招标、文化旅游节、文化博览会、文化论坛等方式不断扩大其知名度,并长期坚持不懈,培育成为品牌。最后,还要重视品牌的法律保护,为福建文化形象语、标识等文化宣传成果注册商标,申请外观设计专利,最终形成受到法律保护的知识产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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