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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共享单车”怎能一“搬”了之

2017-02-13 10:49:53 扬清风 来源:中国网  责任编辑:蔡秀明   我来说两句

近日,成都天府新区华阳街道办事处城市管理办公室对部分道路上的“共享单车”进行清理搬离,引起了公众广泛关注。11月27日,成都市政府秘书长、市政府新闻发言人张正红就公众关注的“共享单车”相关问题,接受了记者采访。(11-27来源:澎湃新闻)

近日,火遍成都的“共享单车”,给市民出行提供了崭新的选择,为市民出行“最后一公里”提供了极大便利,也是绿色低碳出行的重要方式之一,所以备受市民追捧和热议。然而,就是这样一种“新鲜事物”,却被华阳城管搬运一空,怎不让人倍感惊异?

究其原因,是这些“共享单车”违规停放所致。据城管蜀黍说,已经有人投诉,街头随意停放的共享单车占用盲道,影响出行。为了整治违规单车,华阳城管办三分之一的人力和近半数的执法车,今早都在为了清运“共享单车”而忙碌。

固然,不排除有个别人员使用“共享单车”后,没有放在恰当的地方,确实有乱停乱放行为,但也不能“一网打尽”,一辆不留的全部拉走吧?而华阳城管部门称,“目前没有任何单车的权属单位提出任何街面摆放的申请,他们也不知道这些单车从何而来”,我想这才是症结所在,“没有申请,城管不知”,这个应该是“共享单车”被收的主要原因吧?

对“共享单车”怎能一“搬”了之?正如张正红所说,成都市一向重视绿色发展理念,积极倡导并支持市民选择包括自行车在内的绿色低碳出行方式,广大市民积极响应,是推动我市绿色发展的重要力量。我们鼓励支持包括“共享单车”在内的新模式、新业态在成都发展,也希望各类企业基于市民需求提供更加周到、便捷、安全的服务,共同把成都建设成为绿色低碳城市。

既是这样,我们就应该正视“共享单车”的出现,正视其出现使用过程中一些个别的违规行为,该处罚的要处罚,但绝不能“不告而诛”“赶尽杀绝”。而有关部门也不能“装”,就因没有到其“码头”报备而打击报复。面对新生事物,又是有利于绿色发展的创新,有关部门还是要大度的好,既要严格执法,也要积极思考如何增强自己的服务意识和提高自己的服务管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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