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济南2月7日电(宋翠)“我建议将进一步支持鼓励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工作列为各级政府(至少是民政部门)年度重点工作,建立考核制度,督促各级部门切实采取措施,积极推进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工作。”山东省政协委员、山东省长城军地人才就业创业促进中心主任翟丽彬在山东“两会”上表示。 她今年带来的提案是《关于进一步支持鼓励退役军人就业创业的若干建议》。 她在接受人民网记者采访时谈到,我国每年都有将近五十万的军人退出现役,退役军人累计已近五六千万人,而山东是兵员大省。众所周知,退役军人经过部队多年历练和洗礼,具有坚定的政治信仰、严明的组织纪律、良好的身体素质、雷厉风行的工作作风、吃苦耐劳的意志品格、干事创业的火热激情,相较于其他人群有其独特的自身优势,是山东难得的一笔财富,是经济社会建设不可或缺的生力军。 为了鼓励退役军人的就业创业工作,山东省人民政府出台的《关于运用综合政策措施支持扩大消费的意见》(鲁政发〔2016〕22号)中明确将退役军人列为重点群体,要求提高其就业创业的支持力度。 “但从当前来看,虽然对退役军人创业有所重视,但扶持政策力度较弱,大多是针对短期教育培训、工商注册免费、税务减免等,相应的贴息贷款额度远不能满足创业的需要,也低于大学生就业、创业的扶持力度。”翟丽彬分析说,退役军人就业创业扶持政策内容单一,未能促进退役军人就业创业生态的形成与发展,极大影响了社会力量参与支持退役军人创业。 而且退役军人缺乏就业创业专项扶持资金政策,导致扶持资金难以落实,相关政策落实困难。同时相关扶持政策缺乏省、市、县的衔接,难以调动市、县政府扶持的积极性。相对于大学生就业创业扶持政策而言,退役军人就业创业扶持政策并没有形成自上而下的体系,缺乏必要的衔接,影响了市、县政府政策制定的积极性。 对此,翟丽彬建议各级政府应充分认识到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工作的全局性、政治性,认识到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工作重要性,将其列入到年度重点之中,责任到部门,强化责任意识。参照大学生创业引领资金扶持政策,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东省民政厅与山东省财政厅应联合制定退役军人创业引领扶持资金政策,解决退役军人创业扶持资金落实难的问题。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东省民政厅与山东省财政厅协同完善与修订现有相关创业扶持政策,加大对退役军人创业服务平台、创业教育与孵化、创业研究方面的支持,引导社会力量参与退役军人创业活动;整合社会资源,促进创业生态的形成与发展。 同时,将退役军人就业、创业纳入到山东省就业创业相关政策之中,尤其是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联合发布的《山东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暂行颁发》(鲁财社〔2016〕27号),增加退役军人职业技能补贴、社会保险补贴、(公益性)岗位补贴、就业见习补贴、求职补贴、一次性创业补贴、一次性创业岗位开发补贴、一次性创业场所租赁补贴等。 “政府应强化退役军人就业创业服务平台的建设,加大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的支持力度,设定专项扶持资金,鼓励利用公共服务平台加强对退役军人的跟踪服务。”翟丽彬建议,由人社部门牵头,发挥组织、协调作用,会同民政、财政等政府职能部门,制定出台相关政策,在就业、创业、资金、培训等方面制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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