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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印发开展新一轮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城市工作方案

2017-03-24 11:17:26  来源:福建省知识产权局  责任编辑:陈静   我来说两句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新形势下加快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的若干意见》,扎实开展新一轮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城市工作,进一步优化知识产权法治环境,完善知识产权转化运用服务机制,福州市紧扣经济社会发展形势,出台了《福州市开展新一轮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城市工作方案》。

方案提出,到2018年,福州市每万人口发明专利拥有量达到12件以上,注册商标总量达到11.5万件,马德里国际注册商标230件,驰名商标56件,福建省著名商标750件,市知名商标850件,地理标志商标23件。培育国家、省知识产权强县(市)区8个以上,专利代理机构12家以上。新培育国家、省、市知识产权示范、优势企业100家以上, 1个国家级专利运营中心。福州市将采取有力措施促进知识产权代理、专利导航、专利权融资、专利保险等服务业发展。推动企业贯彻执行《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推动市属高校院所建立专门知识产权管理机构,建立完善中小微企业知识产权托管制度,提高各类企事业单位知识产权管理能力。积极创造政策环境,引进各类知识产权服务平台,加强州市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中心和市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中心服务能力建设,推进知识产权园区服务工作站建设,着力构建全方位、立体化的知识产权大服务格局。加强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和司法保护力度,为激励创业创新,维护市场公平竞争构建优良的法制环境。

为保障发展目标顺利实现,方案制定了17项任务措施,4项保障措施。建立了有效的组织领导机制和监督考评机制,要求各级财政进一步加大对知识产权工作的资金投入,建立与经济发展和专利实力增长相适应的资金投入增长机制,切实改善知识产权工作条件、执法条件;完善各项知识产权激励政策措施,为福州市创新驱动发展和产业转型升级提供有力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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