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专题> 党群> 大美昌都 福建助力> 新闻聚焦 > 正文

围绕丁青虫草工作管理工作 琼布检察官宣讲队在行动

2017-05-11 09:45:40  来源:今日西藏昌都  责任编辑:孙靖   我来说两句

正值丁青县虫草采挖季节,由于利益的驱使,外地虫草采挖人员数量不在少数,无证采挖虫草,掠夺和侵占本地虫草资源,严重影响丁青县虫草采集管理秩序,影响社会局势和谐稳定。5月7日,丁青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即琼布检察官宣讲队队长达贵同志带队赴县法制教育班对被劝返的外来采集人员进行第一轮法制宣传教育。

宣传教育中,宣讲队员深入解读分析《西藏自治区冬虫夏草采集管理暂行办法》、《昌都市关于贯彻落实西藏自治区冬虫夏草采集与交易管理暂行办法的实施办法》(暂行)以及《丁青县关于冬虫夏草采集与交易管理规定》有关内容,紧密结合《治安管理处罚法》《刑法》等有关内容,深入浅出地解释说明了虫草采集以县为单位组织管理,丁青县虫草采集管理制度趋于健全完善,实行一人一证制度,统一使用载明持证人照片及其相关身份资料、采集区域和地点和有效期限的二维码虫草采集证,持有采集证的人员方可进入采集点,无证人员一律不得采集虫草;说明正常本地采集人员要收取生态环境保护和草场植被破坏补偿费和生活垃圾清理费,要签订维护社会治安目标责任保证书并缴纳规定数量的保证金;说明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伪造、倒卖、转让、涂改、出租、出借采集证。宣讲队诫告被劝返的外来人员已经违反自治区、昌都市和丁青县关于冬虫夏草采集管理的有关规定,教育和引导外来采集人员按照丁青县委县府有关规定要及时返乡并教育管理好本地本乡人员严禁跨县采集虫草。宣讲队长达贵同志还结合多年虫草采集管理下乡的经验和感受告知受教育人员要避免不必要的经济处罚、与丁青本地群众之间产生利益矛盾造成不必要的人员伤残以及因严重扰乱社会管理秩序等行为犯罪受到刑罚处罚等情况,以后坚决打消跨县采集虫草的念头,要严格遵守各级党委政府关于虫草采集管理有关规定。

受教育的人员深受启发和鼓舞,表示以后要遵守各级党委政府关于虫草采集管理的有关规定,不会再来丁青采挖虫草,不影响丁青虫草采集管理秩序,维护社会管理秩序。此次受教育群众达50余名,宣传教育效果比较明显,为下一步奔赴采集点开展法制宣传,维护采集管理秩序,推动丁青社会持续和谐稳定奠定了良好的工作基础。

相关阅读: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