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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都市城乡规划实施条例(草案)》征求各单位意见

2017-05-23 15:35:39  来源:昌都报  责任编辑:孙靖   我来说两句

本报记者何瑞报道 19日上午,市人大常委会召开《昌都市城乡规划实施条例(草案)》征求意见会,就《昌都市城乡规划实施条例(草案)》的制定,向相关部门征求意见。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罗松益西、副市长泽仁俊美出席并讲话。

在广泛征求各单位意见建议后,罗松益西指出,制定《昌都市城乡规划实施条例(草案)》是人大常委会按照市委要求,组织开展的一项重要工作,是保障《昌都市城市总体规划(2015—2030)》实施、规范城乡建设行为的一部重要法规,其根本目的是依靠法律的权威,运用法律的手段,保障城市总体规划的法律地位的法律效率,使政府及有关部门能对城乡发展建设更加有效地依法行使规划、建设、管理的职能,确保实现我市城乡经济和社会发展目标,推动昌都城乡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制定《昌都市城乡规划实施条例》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积极参与到《条例》的起草、修改工作中,真正将此条例制定成合乎昌都实际、科学合理的条例。

就扎实做好《昌都市城乡规划实施条例》各项工作,罗松益西要求,各部门要相互配合,加强沟通协商;要深入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做好实施条例(草案)的修改工作;市政府要开展相关前期工作,成立执法监察机构,加强执法队伍建设,保障《昌都市城乡规划实施条例》实施。

泽仁俊美指出,出台《昌都市城乡规划实施条例》意义重大,近年来,市委市政府“强工兴市、带动两翼、创建基地、融入东西南、协调发展、夯实三基”发展战略的大力实施,我市社会经济快速健康发展,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取得突破性进展,城乡环境不断改善,城乡面貌日新月异,城乡规划根据城市的发展也在不断完善。但由于我市没有一部城乡规划方面的法律及规章制度,城市化水平和城市管理还有待进一步提高。

泽仁俊美要求,各级各部门要以城乡规划条例实施为契机,进一步推动全市城乡规划工作,在条例颁布后,要坚决维护条例的法律权威,严格按照条例有关规定,扎实做好学习宣传、严格执法、依法行政、督导检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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