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深圳市共发生涉及15岁以下中小学生的交通事故共921起,其中简易事故872起,伤人事故37起,死亡事故12起。事故共造成9名儿童死亡、40名儿童受伤。其中,八成学生交通事故发生在原特区外。 了解规律,避免悲剧。深圳交警对2016年以来涉及中小学生交通事故的130宗交通事故、158名涉事儿童进行分析,发现暑期涉及中小学生交通事故多发。 按事故发生的行政区划分,发生涉及儿童伤亡的交通事故多发生于原关外地区,最多的四个行政区依次为龙岗区、宝安区、龙华区、光明新区,发生在上述四个区的事故数占总数的76.92%;按照伤亡儿童的年龄层次划分,属于(3-5岁)幼儿园阶段儿童的有36人,属于(6至12岁)小学阶段的有71人,属于(13至16岁)初中阶段的44人。 而按照事故中儿童的交通方式划分,乘坐汽车的有13人,占伤亡儿童总数的8.23%;步行的有74人,占46.84%;乘摩托车、电动车的有39人,占24.68%;驾驶摩托车、电动自行车的有11人,占6.96%;驾驶自行车的有21人,占13.29%。可以看到,死伤的中小学生步行的与涉及摩托车、非机动机车的,几乎各占一半。 交警部门提醒,暑假期间,领着孩子过马路的家长要为孩子做好榜样,不要闯红灯,过斑马线时不要松开孩子的手;家长要首先了解自家周边的道路交通情况,看看路上是否有交通信号灯、人行横道和执勤交警,若周边交通状况复杂,应尽量避免孩子独自上路玩耍; 特别需要提醒的是,不少学生骑自行车时,会出现突然横穿马路、在路上追逐、带人“兜风”、单手骑车、边听歌边骑车等危险行为,甚至有学生骑摩托车上路。家长对此必须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对已满12周岁的中学生进行安全出行教育,禁止未满12周岁的小孩骑单车上路,更要禁止学生骑行摩托车。 与此同时,学生乘车时,4岁以下的儿童必须使用安全座椅,将儿童座椅固定在车后排,然后给孩子系好座椅上的安全带。年满12岁方可坐在副驾驶座上。还有的家长在驾车时会纵容孩子将头伸出天窗,这既不安全也是一种交通违法行为,会被交警以“驾车时有其他妨碍安全行车行为”处罚款100元,记2分。(记者解树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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