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和县调整优化授权专利奖励政策
2017-08-07 11:34:08 来源:福建省知识产权局 责任编辑:陈静 我来说两句 |
日前,政和县政府印发《关于修订政和县专利奖励规定的通知》(政人综〔2017〕171号)。通知规定,从本年度开始,对获得授权的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将分别给予1000至20000元不等的奖励资助。新修订的《规定》新增了对购买发明专利的奖励,对同一类型专利根据发明创造主体不同,实施不同的奖励标准,同时更加突出发明专利在奖励中的地位。新《规定》还对奖励资助对象的专利申请方式、权利人归属等方面进一步作出明确要求。 近年来,政和县政府不断采取有效措施推进专利工作,2016年全县申请专利441件,比增304.59%;获得授权178件,比增85.42%。专利申请和授权数连续五年增长。专利指数位列南平市绩效管理指标考核第五位,较上年提升三个位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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