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奋力谱写法治建设新篇章
福建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主要承担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政府立法、行政执法监督、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政府法制工作研究和宣传等工作。
2016年至今,省政府提请省人大常委会审议地方性法规草案、出台省政府规章共41项,立法数量在全国各省市政府中名列前茅。省政府法制办在全国率先采取委托第三方评估清理地方性法规规章,该项工作在2016年省直部门绩效管理改革创新项目评比中取得了优异成绩;创新自贸试验区综合执法体制工作,在广度和深度上开创全国之最,获评福建自贸试验区2015-2016年度“十大创新举措”之一;牵头承担的省委、省政府重点课题《法治政府、廉洁政府和服务型政府建设的实践、问题与对策建议》荣获省重点课题优秀调研成果一等奖。2012年以来,省政府法制办党总支多次被评为“先进基层党组织”。
全面落实重大决策部署
他们是法治政府建设的参谋者
“法治兴则国家兴。”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治国理政的一个鲜明特点,就是更加注重发挥法治的重要作用,把全面依法治国纳入“四个全面”战略布局。
省政府法制办紧紧围绕“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全面贯彻执行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组织起草《福建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由省委、省政府印发各地各部门执行,全面推进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信的法治福建建设。
此外,省政府法制办还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举措有效落地。研究制定每年度《福建省人民政府立法工作计划》《福建省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安排》,部署工作重点、明确责任单位并对实施情况开展跟踪指导、督促检查,切实将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法治政府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落到实处。
省政府法制办牵头承担的省委、省政府重点课题《法治政府、廉洁政府和服务型政府建设的实践、问题与对策建议》,获得省重点课题优秀调研成果一等奖。
加强重点领域立法
他们是经济社会发展的助推者
省政府法制办坚持习近平总书记在闽期间重视立法工作的好传统,高度重视发挥立法的引领、推动和保障作用。针对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科学论断,省政府法制办积极推进我省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制定《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福建)建设法治保障工作方案》,起草《福建省生态文明建设促进条例》,在全国率先出台《福建省土壤污染防治办法》,拟定了《武夷山国家公园管理条例》等一批生态保护方面的法规草案和规章,以立法的方式为福建生态文明建设护航。
2017年的厦门会晤是迄今我省承办的最高规格、最高水平的国际盛会。为此,省政府法制办在时间紧、任务重的情形下,提请省人大常委会审议《福建省人民政府提请省人大常委会作出授权省及设区的市人民政府为保障重大国际性活动筹备和举办工作规定临时性行政措施的决定(草案)》,出台《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重大国际性活动临时性行政措施的决定》《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对民用小型航空器和空飘物采取临时性行政措施的决定》,以及其他配套规章制度,以立法的方式为厦门会晤助力。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精准扶贫思想和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规范农村扶贫开发工作,加快农村贫困地区和贫困人口脱贫致富,还出台了《福建省农村扶贫开发办法》。
此外,我省在全国率先采取委托第三方评估清理地方性法规规章,完成对党的十八大之前公布实施的217项省级地方性法规、省政府规章全面评估清理。该项工作获评省直单位绩效管理改革创新优秀项目。
同时,加强政府立法智库建设,在全国范围内率先建立35个立法联系点,遴选50个省政府立法咨询专家,开展专家全程参与立法和直接委托专家立法等多元民主立法形式。2016年至今,省政府提请省人大常委会审议地方性法规草案、出台省政府规章共41项,立法数量在全国各省市政府中名列前茅。
创新执法机制
他们是执法规范化的监督者
创新执法机制是提高执法效率的有效措施。省政府法制办在全省9个设区市本级及26个县(市、区)开展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整合市政管理、城市规划、市容环卫、园林绿化、应急管理等有关职责,统一由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构承担。对执法主体、执法人员的资格进行清理,完成全省近13万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工作。
在推进综合执法和规范执法主体的同时,省政府法制办积极推进实施“互联网+”战略,规范省网上行政执法平台应用。强化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平台建设,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信息的联通共享。
坚持标本兼治
他们是行政矛盾纠纷的化解者
理国要道,在于公平正直。化解行政矛盾纠纷,不但要求办理案件时“公平正直”,更要求政府出台法规时要“公平正直”。
省政府法制办一方面把好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关,确保省政府及省政府办公厅出台的每份文件都合法合规,从源头上减少矛盾纠纷产生的可能性。2016年至今,共对省政府和省政府办公厅的859件规范性文件进行事前合法性审查。另一方面,加强复议应诉,从行动上化解矛盾纠纷。严格依法办理行政复议案件,出台《福建省行政应诉办法》,制定实施意见加强和改进行政应诉工作。
全面推进政府法律顾问制度,组织起草《关于全面推行政府法律顾问制度的指导意见》和工作规则,聘用20名省政府法律顾问,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着力先行先试
他们是深化改革的法治保障者
省政府法制办主动服务国家战略,为全面深化改革提供法治保障。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对福建自贸试验区建设的重要批示精神,出台了《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管理办法》,提请省人大常委会审议出台了《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条例》,自贸试验区法律法规保障体系基本形成。
省政府法制办率先在自贸试验区3个片区开展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工作,着力为全省进一步推进“放管服”改革,探索出一套切合实际、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
我省在创新自贸试验区综合执法体制工作的广度和深度上开创全国之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