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开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认真落实开展“七五”普法宣传工作和专利领域失信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切实维护专利权人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加强流通领域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结合“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福州市知识产权局联合福建省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中心、鼓楼区知识产权局于3月14日,组织行政执法人员赴福州诚达黎明百货有限公司富贵分公司、福州兴北方医药连锁有限公司东街第一分店、福建省逸仙医药连锁有限公司福州第二分店等开展专利行政执法专项检查行动。 此次行动共发现多件商品专利标识不规范,目前福州市知识产权局已根据有关法律的规定,及时向有关商场、药店发送协助调查通知书,积极做好整改工作,并要求相关商场、超市及时做好专利商品自查工作。福州局将继续积极加大与省、县(市)区知识产权局和市直各有关部门联合执法,联合商场、超市专利联络员,结合社会经济发展的大环境,积极建立并推广服务型执法模式,同时,指导商场开展专利商品监督保护工作,进一步提高其辨别能力,从源头上把好进货关,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
相关阅读: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大 中 小】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