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安集体林权改革
2018-06-04 14:12:00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吴柳丽 我来说两句 |
案例介绍: 永安市洪永安市洪田村是闽西北一个名不见经传的小山村。1998年5月,洪田村敢为人先,大胆探索,勇闯“禁区”,率先把土地承包责任制引向山林,掀起了一场山林“大革命”,成功地突破了集体林权制度改革,2007年被由国家林业局、中央农办、国务院政策研究室等六部委局组成的联合调研组喻为全国林改工作的“小岗村”。
林改,农民是最大的受益者。2006年,洪田村民年人均林业收入3000元,全村林竹加工产值1.6亿元,村财政收入40.7万元,其中近30万元来自林业。
案例创新: 一场伟大的改革,肇始于福建,正在向全国推广——这就是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永安市是全国林改示范区。1998年开始,这里的村民自发进行了一场“均山、均利、均权”的集体林权改革,冒着风险完成了“分山到户”的创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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