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旅游岛上的共同家园:平潭打造对台交流合作的前沿热土
2018-06-15 12:28:11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林锦星 我来说两句 |
林映树 摄 案例介绍: 福建省平潭综合实验区,为福建省直辖的行政管理区。与台湾隔海相望,是中国大陆距离台湾岛最近的地方。基于平潭的有利位置,2009年福建省正式将平潭县设立为福州(平潭)综合实验区,2012年更名为“福建省平潭综合实验区”。2013年7月,平潭综合实验区获得行使设区市的管理权限,改由福建省直管。平潭综合实验区的建设和发展有利于完善海西沿海发展布局及促进两岸合作交流,同时也对福建区域经济的整体协调发展起到重要的作用。 案例背景: 2005年,福建省十届人大三次会议通过《关于促进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的决定》,作出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战略部署后,平潭县委、县政府在原有工作基础上于,2006年初向上级建议提出了设立实验区的初步设想,并着手开展相关前期工作。 随后两年,平潭实验区建设的构想得到了引起了全国和省市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关注,他们分别以代表建议和委员提案等方式在全国和省市层面积极建言,营造了良好的舆论氛围。福建省、福州市领导多次作出重要批示,要求省市各相关部门协助平潭做好论证,不断完善构想方案。全国政协副主席张梅于2007年、2008年两次来平潭调研,台盟、民盟、民革和九三学社等民主党派中央领导以及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国台办等有关部委领导也分别以实地调研、听取汇报等多种方式给予广泛的关注和支持。 2009年5月14日,国务院正式颁布《关于支持福建省加快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的若干意见》。文件的出台,进一步表明了中央对与台湾隔海相望的福建发展的高度重视,也进一步凸显了海西在全国区域经济发展中的地位。福建省委、省政府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于2009年7月底召开的省委八届六次全会上正式作出了设立福州(平潭)综合实验区的决定。同年8月4日,福建省对外发布的《福建省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支持福建省加快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的若干意见〉的实施意见》,提出实行更加灵活开放的政策和体制优势,推进福州(平潭)综合实验区建设,使之成为两岸交流合作先行先试和海峡西岸经济区科学发展先行先试的综合实验区。 2011年3月,国家“十二五”规划纲要中再次明确我省要加快平潭综合实验区开发建设步伐,积极探索“共同规划、共同开发、共同经营、共同管理、共同受益”的两岸合作新模式。平潭迅速成台商投资热土,2011年首季度就新增8家台资企业,新增注册资本近8500万美元。 2012年经福建省政府批复,“福州(平潭)综合实验区”更名为“福建省平潭综合实验区”,简称“平潭综合实验区”或“平潭实验区”。2013年7月25日,福建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加快推进平潭综合实验区开放开发的决定》,明确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的法律地位,获得行使设区市的管理权限,改由福建省直管。 2015年4月21日,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平潭片区正式揭牌。围绕“共同家园+国际旅游岛”的发展定位,第一年,平潭自贸试验区实施34项试点任务、81项试验措施和规划布局十大产业导向30个重点产业项目,平潭自此拥有了“实验区+自贸区”双重身份。 2016年1月15日,福建省十二届人大四次会议胜利闭幕,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福建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的决议》。在规划纲要中,推动闽台深度融合是一个重点。作为对台交流合作的前沿阵地“,加快平潭开放开发”被明确提及。2016年6月17日,《平潭综合实验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正式获得福建省人民政府批复,新的“十三五”预期目标将综合考虑未来五年发展趋势,围绕“经济实力、综合实验、发展环境、社会发展”四个方面,平潭综合实验区进入中长期发展目标。 台湾著名书法家陈志声在现场进行书法创作 案例亮点: 平潭基于特殊近台区位优势、开放开发条件安全、对台历史渊源悠久等诸多独特优势,以平潭全岛作为特殊区域,设立两岸合作开发的实验区,实现互惠双赢,有助于进一步密切两岸合作交流,也有助于充分发挥平潭特殊对台优势和加快平潭的开放开发步伐。 在福建省委、省政府作出关于加快平潭开放开发的决定,设立平潭综合实验区后,各地政企、社会各界以及大众都纷纷助力推动建设平潭综合实验区的发展。平潭从曾经的海防前线实现历史性的转身,成为海峡西岸经济区引人瞩目的一方热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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