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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潭综合实验区:"一照一码"商事登记制度改革

2018-07-20 10:59:01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林锦星   我来说两句

案例介绍:

自平潭综合实验区行政审批局成立以来,依托平潭“试验区+自贸区”双区优势,积极发挥改革“实验田”和“桥头堡”作用,我局在历年商事登记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深化商事制度改革,积极拓展工作思路,加大改革创新的力度,以推进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减权放权、改进政务服务质量为重点,推出一系列改革创新举措,进一步简化办事程序,提高办事效率,为平潭经济发展打造了宽松的投资软环境,并取得了显著的成效。现将有关工作总结如下:

一、商事登记制度改革主要历程

平潭商事登记制度改革主要经历了五个阶段。

(一)第一阶段是“证照统发”阶段

2014年4月11日,实验区管委会印发了《平潭综合实验区“三证一章合一”登记制改革实施方案》及具体管理办法,并于同年5月1日正式实施。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公章刻制备案等需分别办理的业务,采取“一站收件、一表填表、内部流转、同步审批、限时办结、三证统发”的模式,实现新设企业一次性提交申请资料、一次性缴清所有费用、一次性办结审批事项,承诺时限5个工作日。

(二)第二个阶段是“一照三号”阶段

2015年3月9日,在“三证统发”的基础上,进一步理顺登记审批程序,开发电子化智能化网上申报系统,实施“三证合一、一照三号”,通过网上申报系统预审的商事主体,受理后3个工作小时内即可领取到营业执照和公章,将商事主体登记由承诺件转变为即办件,实现“一表申报、一口受理、三证合一、立等可取”。

(三)第三个阶段是“一照一码”阶段

2015年4月21日,平潭自贸区正式挂牌运作,我们试行使用平潭“商事登记号”的“一照一码”营业执照,并由平潭综合实验区行政审批局一章审批发照,实现“一表申报、一口受理、一章审批、一照一码、印章即刻、立等可取”。同年5月4日,在省工商局指导下,我区颁发了全国首张“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一照一码”营业执照。

(四)第四个阶段是“五证合一,一照一码”阶段

2016年9月1日起,平潭自贸区实施“五证合一,一照一码”商事主体登记模式。在“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模式的基础上,又进一步整合社会保险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由企业登记机关核发加载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社会保险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不再另行发放。对已领取加载统一社会代码营业执照的企业在办理相关事务时,不再要求企业提供社会保险登记证、统计登记证,切实减轻企业负担,进一步为企业开办和成长提供便利化服务,降低创业准入制度性成本。

(五)第五个阶段是“多证合一”阶段

2017年11月20日,我区进一步深化商事登记制度改革,按照《平潭综合实验区“多证合一”商事登记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岚综管办﹝2017﹞248号)的要求,现第一批“多证合一”是在“五证合一”登记一表申报模式的基础上,再合并十四个证照,形成“十九证合一”。实行“网上申报、部门初审、一窗受理、综合提交、同步流转、信息汇总、按需取证”工作方法,实现“数据流转”代替企业多趟跑办,最大程度利企便民,进一步优化了我区投资营商环境。

二、平潭商事登记制度改革实施成效

平潭商事登记制度改革实施后,2015年至2016年度平潭在企业设立审批方面创造了“三个全国之最”,即审批时限最短、办理环节最简、前置条件最少。2017年度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化改革、加快政府职能转变的部署要求,平潭又进一步推行“企业住所托管集群注册管理”、“多证合一”、“商事主体经营范围标准化及双告知”等制度,复制推广上海的“证照分离”,推动了政府职能由“重审批”向“重监管”转变,充分激发市场主体创新创业活力,促进平潭改革提速增效,给企业、群众办事办证带来了极大的方便,同时大幅提高了行政服务效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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