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大街建行“6·21”火灾事故通报 多名责任人受党纪政纪处分
2018-09-30 12:07:55 来源:西安日报 责任编辑:王超 我来说两句 |
【新闻回顾】 脚手架着火引燃大楼 西安南大街建设银行昨晚突发大火 (三秦都市报6月22日报道) 现场火势凶猛 本报记者 葛兰 摄 现场火势凶猛 本报记者 葛兰 摄 本报讯(记者葛兰)昨晚8点左右,西安南大街中段路东建设银行突然着起大火。接到报警后,十余辆消防车赶到现场进行扑救。随后,辖区公安、天然气公司和120急救等相关部门也赶到现场进行处置。 昨晚8点20分,三秦都市报记者赶到现场。一路上,警车和消防车的警笛声不绝于耳。刚进南门,就看到东北方向升起的股股浓烟。只见建行大楼外侧腾起的火焰达十几米高。此时,消防人员和交警部门已在路东拉起百余米的警戒线,禁止人员车辆通行,南门至钟楼双向实行交通管制。记者站在50米外的马路对面看到,此时火势已经蔓延至三四层左右的建筑内。约20分后,大楼外立面的火势基本得到控制,此时大楼外侧已被烧得一片焦黑,空中弥漫着浓烟。 据初步了解,起火原因系楼外搭设的脚手架着火,火势迅速蔓延至整栋楼的外立面。现场有市民表示,这几天路过这里发现脚手架上有电焊渣子掉落,不知这次起火是否与此有关。陕西消防官方微博昨晚发布消息,21时21分,消防官兵在楼内救出2名被困人员。21时44分,内部明火被扑灭。23时10分,记者从省人民医院急诊外科一男性医生处了解到,一男子在此次火灾中被烧伤,送到医院时已无生命体征。 西安南大街失火银行暂停营业 业务办理暂迁至南广济街建行陕西省分行营业部 (三秦都市报6月23日报道) 银行大楼外拉起警戒线 6月21日20时许,西安南大街中段路东建设银行突然着起大火。经消防侦查现场,系建设银行外立墙面翻新改造搭建的脚手架着火,引燃部分楼层房间后,造成火势蔓延。事故造成3人被困,两人被救出,另一名男子不幸身亡。昨日上午,三秦都市报记者再次来到事发现场,了解相关情况。 过火面积近300平方米 昨日上午,记者在事发现场看到,警戒区域里已有20多名工作人员在现场搭起了新的脚手架,一名工作人员介绍说,他们将对烧毁的建筑进行维修翻新。透过十余米宽、纵横交错的脚手架,记者看到,起火的银行大楼一至三层凹进内侧部位,未被大火殃及,外立面的玻璃也相对完好。过火严重的是四五两层,站在路边,能明显看到因过火,致房间内漆黑一团。 一位目击者告诉记者,这里从今年5月中旬开始,就有工人在该建筑的外立面进行翻新门头电焊作业,当时施工的脚手架周围搭了很多彩条布。记者现场看到,这些被烧焦后部分残留的彩条布,以及当时建筑外悬挂的用于点缀的假花,成了火势瞬间扩大的导火索。四层以上的外墙又为铝塑板装饰材料,由于铝塑板的防火等级层次差别很大,其被长时间包裹在明火中,可能是火势迅速从破损的外墙进入室内并蔓延的原因。 据西安市消防支队官方微博消息,起火后,119指挥中心立即调派西华门中队、东大街中队、大庆路中队、自强西路中队、雁塔西路中队、莲湖公园卫星消防站,共116名官兵赶赴现场扑救,支队全勤指挥部赶赴现场处置。接报后,省总队全勤指挥部赶赴现场协调指挥。21日20时43分,现场明火被扑灭,21时44分完全扑灭,过火面积近300平方米。 遇难男子系银行职员 一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火灾中不幸遇难的男子姓吴,今年42岁,是建行南大街支行资产保全部的员工。同时记者了解到,该男子被消防人员找到的位置为过火的五层,也就是他加班时的办公区域。 “每层设有多个部门,在银行工作加班也比较正常。但当时他为何没有及时逃离,我们也不太清楚。”这位工作人员说,银行员工一般进入该栋建筑都会走南侧的员工通道,很少走正门。起火发生后,整个建筑的西侧被大火吞噬,其他三个方向并没有被殃及。 从现场一位银行职员的手机视频中记者看到,起火发生时有多名职员在一楼大厅内逗留,并拍摄下被大火笼罩的大门外场景。据了解,消防人员在现场共救出3名被困人员,其中两人(也系该银行员工)无碍,另一名吴姓男子不幸遇难。 银行暂停营业 恢复时间另行通知 据了解,起火的南大街建设银行为中国建设银行陕西省分行直管的一级支行,因火情影响,该支行于6月22日起暂停营业,恢复营业时间另行通知。停业期间,业务办理暂迁至南广济街38号建设银行陕西省分行营业部。 在警戒线外,记者还见到了许多银行客户。据了解,南大街支行是全市乃至全省保险柜业务最多的银行,拥有6000多个保险柜,目前已开通4000余个。“保险柜都在地下负二层,不知道有没有被殃及,也没人给个说法。”一位银行客户焦急地询问着从银行里走出的工作人员,但并未得到有效信息。 一男子造谣被警方控制 记者昨从西安警方处了解到,21日晚大火发生时,一名男子现场利用手机直播,并造谣说“有不少死者尸体”。警方已将其手机暂扣,同时将其带回派出所接受进一步调查。目前这起火灾已被定为安全责任事故,调查和善后工作已由西安市安监局等部门介入。 |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大 中 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