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企业探路资本市场
2018-10-19 20:50:51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林锦星 我来说两句 |
案例介绍: 1993年5月28日,福联股份以18.80元的开盘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正式挂牌。同年,福耀、东百、闽闽东等9家企业紧随其后,共同开启了福建企业上市元年,也使得“摸着石头过河”的企业股份制改革,从幕后走到了台前。 投石问路——全国率先出台股份制改革文件。如果说,上市为福建企业开启了一扇通往资本市场的大门,那么,配制“股份制改革”这把钥匙却颇费周折。 1984年10月,经济体制改革从农村转向城市,国有企业改革开始了艰难探索。扩权让利、利改税之后,企业承包制一度在国企广为推行。但这些改革很大程度上只是触及到经营权层面,难以变革财产关系,易导致企业决策行为出现短期化,对经营者的监督也成为难题。 与此同时,寄望于深化国有企业所有权层面改革的部分专家学者和决策部门,大胆提出股份制改革的主张,股份制企业悄然出现。什么是股份制?股份制改革怎么改?社会主义搞股份制行得通吗?由于长期处于计划经济体制之下,大家对股份制的认识几乎是一片“空白”。因此股改提法初期首先遭遇到不同观念的碰撞冲击,阻力很大;在实践中,绕不开的核心难关是国家、企业、个人的利益如何调整和平衡。 这一时期,我省不乏对发行股票跃跃欲试的企业。1988年,福州水表厂向社会公开发行法人股和内部职工股,兴业银行发行法人股和个人优先股,走在全国前列。可是由于当时对“股份制”极为有限的认知,让后续改革难以顺利推进。 1988年底至1989年上半年,经省政府同意,由省体改委牵头,省财政厅、税务局、工商局、人行等部门,根据当时企业改革需要,陆续颁发《福建省股份制企业暂行规定》、《福建省股份制企业所得税暂行规定》等五个股份制改革的规范性文件。在同期与上海、广东等其他改制较早省市的学习交流中,省体改委有关人员了解到这些规范性文件的出台,算得上是全国最早的股份制改革文件之一。 在完成必要的前期准备后,股份制改革试点推动工作本应进入实际操作轨道时,1989年,关于姓“资”姓“社”的争论又起波澜。有相当部分人认为“行不通”,以批判民营经济的名义,极力表达对股份制改革试点的不同看法。正待启航的企业股改试点因此被搁浅。 破茧而出——福耀、福联相继发行公众股。1990年下半年开始,省直有关部门本着只做不说的态度,加快推进股份制改革试点,主要的设想是在国有、集体以及合资这三类企业中,先各找一二家“做做看”。 我省首批上市的两家企业——福耀玻璃(简称福耀)、福建福联,一家原为中外合资企业,另一家原为国有企业,就是在这个时期作为改制试点,通过可行性研究报告、资产评估、会计审计等程序,进行了较为规范的股份制改革,并首度尝试从企业内部集资扩展到向社会公众发行普通股。 1992年初,邓小平在视察南方讲话中,对于证券、股市明确指出“允许看,但要坚决地试”的态度,使得处于争议旋涡的股份制和股票,迎来新的生机。同年,国务院提出“广东、福建、海南三省可按照中央对改革开放综合实验区赋予的权力,进行向社会公开发行(不上市)股票的实验”,我省被确定为三个可以公开发行股票的省份之一。同年,国家体改委发布了《股份有限公司的规范意见》和《有限责任公司的规范意见》,正式明确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条件。此后,我省企业改制上市开始按国家政策规范试点,省内各行各业各地的企业不断向体改部门申请进行改制,股份制改革迎来历史性机遇。 1993年,国务院发布了《股票发行和上市交易暂行条例》,股票发行、上市试点正式在全国推广。作为“试验田”里最早的萌芽,福联、福耀在股票发行近两年后,通过刚成立半年的中国证监会的复审,先后于当年的5月28日和6月1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 不久之后,民众对投资股票的渴望和热情高涨,股票成为稀缺的东西,为了体现公平、有序发行股票,省政府决定,发行股票认购申请表,这种申请表具有认购股票的权利,是早期的权证之一,属于有价证券。接着“1993福建省股票认购申请表发售点”的红幅在福州、泉州、三明等全省各地街头挂起,福州东百、福建水泥、福建豪盛、闽闽东、闽福发五家公司以借助认购申请表的方式,集中公开发行新股,并很快进入沪深交易所挂牌上市。 案例创新: 20世纪80年代初开始至今,我省企业股份制改革和上市工作,历经探索阶段、起步阶段和发展阶段,卓有成效。我省是股份制改革试点较早的省份之一,实行规范化股份制改革的企业,经由省体改委和中国人民银行福建省分行批准可公开发行股票。福州东百、福建水泥、福建豪盛、闽闽东、闽福发五家公司以借助认购申请表的方式,集中公开发行新股,并很快进入沪深交易所挂牌上市。
|
相关阅读: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大 中 小】 |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