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个一工程”屡创佳绩:推动福建文艺从高原走向高峰
2018-10-20 16:25:58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林锦星 我来说两句 |
案例介绍: 由中宣部组织的精神文明建设“五个一工程”评选活动,自1992年期每年进行一次,评选上一年度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中央部分部委,以及解放军总政治部等单位组织生产、推荐申报的精神产品中五个方面的精品佳作。这五个方面是:一部好的戏剧作品,一部好的电视剧(或电影)作品,一部好的图书(限文艺类),一部好的理论文章(限社会科学方面),一部好电影。 习近平总书记说:“文艺是时代前进的号角,最能代表一个时代的风貌,最能引领一个时代的风气。”实干有为,奋斗有成。在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感动和引领下,福建广大文艺工作者坚定文化自信、强化责任担当,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聚焦时代主题,张扬中国力量、中国精神、中国价值,书写人民记录时代,开启从“高原”迈向“高峰”的新征程,推出了越来越多有筋骨有道德有温度的精品力作,主旋律更加响亮、正能量更加强劲,受到人民群众喜爱和欢迎。 在第四届至第十四届全国“五个一工程”奖中,获奖作品或“组织工作奖”均有福建省委宣传部的身影。福建文艺作品在全国“五个一工程”奖评选中屡创佳绩,展示了福建省突出抓好文艺精品创作的新成果、新成就。如第十届全国“五个一工程”奖中,电影《我的母亲赵一曼》获奖。第十一届全国“五个一工程”奖中,电影《突发事件》、电视剧《郑和下西洋》获奖。在第十二届中,电影《爱在廊桥》、电视剧《红色摇篮》获奖。第十三届全国“五个一工程”奖中,电影《衍香》、芗剧《保婴记》、电视纪录片《船政学堂》、广播剧《跨越海峡的追寻》、歌曲《海峡月光曲》获奖。 在第十四届全国“五个一工程”奖评选中,福建文艺界硕果累累。由福建省委宣传部推荐参评的作品中,共有4个门类6部作品获奖,获奖作品总数在全国排名第五,在各省(市)委宣传部中排名第三。这份沉甸甸的成绩单是福建省委宣传部和福建文艺工作者为党的十九大呈上的最好献礼。 荣获第十四届全国“五个一工程奖”的福建文艺作品包括电视剧《彭德怀元帅》、电视剧《绝命后卫师》、高甲戏《大稻埕》、歌曲《爱国之恋》、《幸福少年》(组歌)和长篇报告文学《谷文昌》。 2016年—2017年,福建省宣传文化部门围绕建党95周年、红军长征胜利80周年、建军90周年等重要时间节点,先后举办了福建省纪念中国共产党成立95周年音乐会、福建省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5周年戏曲晚会、纪念红军长征胜利80周年主题文艺活动、庆祝建军90周年走进军营慰问演出等一系列文艺活动。 在2017年9月初举行的厦门金砖会晤上,福建省宣传文化部门帮助主创团队呈现了一台很中国、很福建、很闽南、国际范的文艺晚会,向全世界展示独具闽南特色的文化符号,传播了多姿多彩的中华文化,体现了高度的文化自信。 福建广大文艺工作者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坚持“二为”方向、“双百”方针,坚持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精益求精、潜心磨砺,以传世之心打造传世之作,不断创作生产优秀作品,书写和记录人民的伟大实践、时代的进步要求,唱响主旋律、传递正能量,塑造中国形象、弘扬中国精神,坚定人民信心、振奋人民精神,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强大精神力量。 案例创新: 福建省牢记习近平总书记文艺思想,繁荣文艺创作,坚持思想精深、艺术精湛、制作精良相统一,加强现实题材创作,不断推出讴歌党、讴歌祖国、讴歌人民、讴歌英雄的精品力作。福建省宣传文化部门大力弘扬传承红色文化与优秀传统文化,着力培育福建文化品牌,推动福建文艺“走出去”,不断健全完善文艺创作扶持奖励机制,推动福建文艺繁荣发展,福建文艺作品在“五个一工程”屡创佳绩,推动福建文艺从高原走向高峰。
|
相关阅读: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大 中 小】 |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