饶德松
2019-01-18 17:45:21 来源: 责任编辑:袁圆 我来说两句 |
饶德松,男,1963年5月出生,福建永安人,中共党员,现任永安法院维军庭庭长、审判员。近年来,他先后创设“维军审判庭”、“涉军维权联动中心”、“军人之家”,推动司法拥军工作步入常态化、规范化、专业化轨道。从事维军工作以来,共审结各类涉军案件218件,为军人军属挽回经济损失750多万元,所办涉军案件无一改判、发回重审,无一信访、无一矛盾激化。2017年7月被评为“福建省爱国拥军模范”。 建立维军案件“绿色通道”。为军人军属开通专门的立案窗口,对涉军案件一律优先受理、优先送达、优先审判、优先执行,并在7日内将案件办理进度及时通报给部队,所审结的涉军案件,平均审理时间仅33天,受到军人军属普遍称赞。他还为驻永部队设置涉军维权工作流程图,开通热线电话、微博、微信,对官兵提出的涉法问题,做到件件有回音,事事有着落。多年来共解答司法咨询680余件,深入部队开展“送法进军营”活动107次,举办法律培训讲座52场,受培训官兵总计8600人次。 建立军地联动“大调解网络”。在25个维军联动单位设立了涉军维权联系点,聘请驻军部队政工干部、退伍军人担任调解员,建立军地一体调解人才库。2013年以来,军地双方共同排查化解涉军纠纷47件。针对每年新兵入伍和老兵退伍官兵容易出现思想波动问题,饶德松同志及时到部队举办《做遵纪守法的优秀军人》、《退伍安置与就业政策》专题讲座,有力促进了每年驻永部队新老交替工作顺利进行。 建立军人军属“维权联络站”。严格按照永安法院落实依法治军相关要求,吸收部队具有法律专业技能的人才担任法律顾问,通过组织业务培训、庭审旁听、案例评析、举办“模拟法庭”等形式,进一步提高部队法律顾问的法律素质,增强部队官兵懂法、守法、用法的意识。 |
相关阅读: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大 中 小】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