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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首设台商投资区
1989年5月
为了推进两岸经贸关系的发展,加快我国改革开放,1989年5月国务院正式批准厦门市杏林地区、海沧地区及福州马尾经济技术开发区为台商投资区。由此拉开了闽台经济交往和深入合作的序幕,推进了两岸经贸关系的发展,吸引了更多的台企在福建落地生根,促进了福建的经济发展和两岸经济合作与交流。
福建首设台商投资区:拉开闽台经济交往深入合作的序幕

1989年5月国务院正式批准厦门市杏林地区、海沧地区及福州马尾经济技术开发区为台商投资区。

随着海峡两岸交往不断扩大,福建省率先成为台商到祖国大陆投资地热点。

为了推进两岸经贸关系的发展,加快我国改革开放,1989年5月国务院正式批准厦门市杏林地区、海沧地区及福州马尾经济技术开发区为台商投资区。当年引进台资出现高潮,全年台商投资达259项,吸引台资占当年全省外来投资总额的60%,位居第一。

由此拉开了闽台经济交往和深入合作的序幕,推进了两岸经贸关系的发展,吸引了更多的台企在福建落地生根,促进了福建的经济发展和两岸经济合作与交流。

东南网记者 王杰整理

1989年5月国务院正式批准厦门市杏林地区、海沧地区及福州马尾经济技术开发区为台商投资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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