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9年5月国务院正式批准厦门市杏林地区、海沧地区及福州马尾经济技术开发区为台商投资区。
随着海峡两岸交往不断扩大,福建省率先成为台商到祖国大陆投资地热点。
为了推进两岸经贸关系的发展,加快我国改革开放,1989年5月国务院正式批准厦门市杏林地区、海沧地区及福州马尾经济技术开发区为台商投资区。当年引进台资出现高潮,全年台商投资达259项,吸引台资占当年全省外来投资总额的60%,位居第一。
由此拉开了闽台经济交往和深入合作的序幕,推进了两岸经贸关系的发展,吸引了更多的台企在福建落地生根,促进了福建的经济发展和两岸经济合作与交流。
东南网记者 王杰整理
1989年5月国务院正式批准厦门市杏林地区、海沧地区及福州马尾经济技术开发区为台商投资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