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6月16日,国务院批复,福厦泉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进入“国家队”,成为我国第15个自主创新示范区,是国务院在全国科技创新大会之后批准的第一个“自创区”。
2017年,福厦泉“自创区”第一批18项改革创新政策举措在全省或福厦泉三片区进行复制推广,其中泉州占6项。6项改革创新政策举措,5项将在全省范围进行推广,1项在福厦泉三片区推广。
2019年3月,福建省科技厅下发通知,将第二批20项示范区改革创新政策举措向全省进行复制推广。创新举措包括强力推动两岸青年创新创业交流合作、引进国家大基金共建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组建人才创新共享联盟、设立重大发明专利奖、设立知识产权仲裁院、建立高层次人才编制“周转池”制度、创新实行高层次人才职称直聘机制等。
围绕福厦泉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七大改革任务,泉州积极先行先试,两年来总共推出42项全国、全省首创的改革创新政策举措。在推进工作中,无论在创新能力和创新质量上,泉州均作出表率。